“80后”腐败渐现 职务犯罪年轻化引人深思

2011年06月03日14:55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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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现象令人忧

据海宁市检察院统计,近年,该院已查处“80后”干部职务犯罪案6件,涉及金额110余万元。“贪官年轻化,正逐渐成为职务犯罪的一大特点。”海宁市检察院一位检察官介绍,30岁左右的职务犯罪往往有以下特点:他们文化程度高,手段高技能、高智商;年龄小,胆子大,一次性受贿数额大。

1985年出生的沈恒立,药剂学专业本科毕业后,进入海宁某市级医院工作。转正后,面对各种诱惑,沈恒立动了心,将病人的10000元住院费收入囊中,进赌场“爽”了一把。在之后的3个月里,为了成为人们心目中的“公子”,他挪用61万元医疗费,被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与其他年龄段的渎职受贿案相比,“80后”更懂得利用高科技手段。1980年生的王力在海宁一家大医院担任“网管”,他用“黑客”技术侵入医院网络,每月向药品经销商提供统计资料,先后受贿10.7万余元。

类似的还有1987年生的曹祖斌,他学的专业是计算机,2007年来到浙江某科技公司担任采购员和质检员,是公司内唯一能进行单晶硅片检验的高级技术人员。2008年初,他在谈一桩采购生意时,向对方索要回扣。一份104万元的供销合同,他收了2.4万元回扣。

“他们受过较高教育,有的还是尖子生,踏上工作岗位后,因为职级普遍较低,收入不高,又面临购房、结婚等压力,如果立场不坚定,面对诱惑会产生‘不捞白不捞’的心理。”一位检察官分析,相比“59岁”职务犯罪现象,“80后”职务犯罪危害更大。另外,部分单位内部监管不够规范,对青年干部缺乏监督和约束,使他们作案更加肆无忌惮。

制度补漏很关键

职务犯罪年轻化现象正在逐步蔓延。

据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调查,2005年至2010年间,该院反贪局立案受理的35岁以下职务犯罪案件有18件22人,占立案总数139件的12.9%;此外,重庆市检察院调查也发现, 2003年至2007年,重庆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35岁以下职务犯罪嫌疑人623人,占立案总数的16.69%。

“虽然不同年龄段的贪官,处置非法钱财的方法各有不同,但关键点都是一样的,还是制度上有漏洞。”一位检察官说。

2010年被判刑的陈正华,就因为先后在海宁市治江围垦管理委员会、尖山新区管理委员会、三产服务与粮食局、招商局任工作人员,他的受贿,主要出现在前两个单位任职期间。

“仔细分析陈正华受贿案,可以发现,他之所以受贿,是因为一些单位管理制度上有漏洞,让他容易下手。”一位办案检察官说。

有关人士认为,其实不论是“59岁现象”还是“30岁现象”,都无关年龄,只与制度有关,只有堵塞制度漏洞,加大监管和严打腐败力度,官员才可能消除侥幸心理。

不过,鉴于“30岁现象”的特殊性,有关人士建议,除了弥补制度漏洞外,还要进一步增强年轻干部政治信仰,防止他们的价值观发生扭曲,毕竟这些贪官之所以“落水”,和一些错误的认识有关。他们普遍认为,人在社会上的地位主要是看拥有金钱多少,金钱决定感情和地位,因此处处与人攀比、向人炫耀,以此证明自己在社会上“吃得开”、“混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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