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私了”盛行
“告不如闹”
面对暴力,医方因顾忌社会影响而简单地“给钱了事”,无异于激励了患方对暴力方式的选择
患者医疗维权一般有三种方式。一种是“私了”,患者借助私人力量和医院达成纠纷解决协议;一种是“官了”,即在卫生行政部门的主导下,按照正常程序达成解决协议;一种是“司了”,通过司法的介入或援助按照程序达成解决协议。清华大学卫生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申卫星教授认为,“私了”本身是一种司法和解,能够降低司法成本。在目前医患关系比较紧张的前提下,“私了”往往是借助医闹施加压力处理纠纷,否则不会轻易“私了”。借助医闹的“私了”,是一种变异的“私了”,是一种与国家法律法规背道而驰的行为,这种方式的泛滥助长了医疗维权的暴力化。
煤炭总医院院长王明晓认为,很多患者对医院期望值过高,认为到医院就能治好病。但按现有的医学水平,医院是不能包治百病的。况且有的患者被紧急送到医院时,已经处于生命的危险期了,再高明的医生也回天乏术。
医疗暴力的成因众多,关键因素在于患方对医方不信任,以及患方对现有医疗纠纷解决机制的不信任。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昕认为,这种不信任导致患方既不会轻易相信医疗事故鉴定,也倾向于不选择诉讼解决,行政调解更因缺乏实效而被排除。患方认定权利遭受侵害,在没有中立第三方介入纠纷解决的情形下,不通过国家机关和法定程序,而依靠自身或私人暴力,以解决医疗纠纷,实现权利。暴力性私力救济自然成为患方解决医疗纠纷的重要选择甚至是首要选择。
申卫星认为,从社会和法律的角度讲,医闹的频发也反映出医疗纠纷调解部门的缺失。纠纷中的医患双方,很难找到一个公正、快捷、权威的部门去评判,一些医疗事故受害者得不到公正处理,这也助长了“告不如闹”的现象发生。
暴力解决的有效性,是医疗暴力发生的重要激励因素。“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成为医疗纠纷解决的潜规则。王明晓认为,面对暴力,医方因顾忌社会影响而简单地“给钱了事”,无异于激励了患方对暴力方式的选择。这种激励促使患方期待更多的利益,进而施加更大的压力,而医方又再一步退让……如此恶性循环,医疗维权暴力化日益加剧。
丁香园网站负责人认为,暴力维权凸显了地方政府“摆平术”的尴尬。对于此类事件,政府一心维稳,对医闹的第一反应是尽快摆平、莫生枝节,鉴定、仲裁、起诉、审判等等一概靠边,法律的程序正义基本不在视线之内。这样的“摆平术”显然难以服众,反而加深了医患之间的不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