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科院昨日发布《广州医疗行业服务状况公众评价调查报告》显示,对在广州看病就医,受访居民的总体满意度为54.9%,与2003年的54.3%基本持平。
据介绍,本次调查访问了1041位广州市十二区(县级市)不同年龄、收入、职业的居民,同时到市级、区级和社区医院现场偶遇访问了416位各类患者。这是继2002年、2003年的同类调查后的又一次追踪调查。
医疗服务硬件改善
调查显示,广州医疗机构数量及分布得到多数受访者认可。受访者对“医院环境”和“医疗设备”满意度均超过八成。在软件方面,受访者对“护士的服务态度”、“医疗技术”、“医生看病的认真程度”评价较高。
调查反映,受访居民对软件服务不满意度较高的指标有:“投诉处理”(受访居民为63.3%、受访患者为47.9%),“轮候看病时间”(受访居民为60.2%、受访患者为54.5%),“服务效率”(受访居民为53.4%、受访患者为36.8%),“等候挂号时间”(受访居民为47.5%、受访患者为38.8%),“服务质量”(受访居民为47.1%、受访患者为25.7%),“计价、收费、取药时间”(受访居民为45.6%、受访患者为37.4%)。这次调查还发现,有21.5%的受访患者在接受医院服务时进行过投诉,他们对“投诉渠道”、“处理态度”、“处理时效”和“处理结果”的不满意度均超过五成。
与2003年的调查数据相比较,受访居民对医院软件服务的各方面评价,总体来看是满意度下降,不满意度上升。其中“服务质量”、“计价收费取药时间”、“服务态度”的满意度评价,分别较2003年下降了15.8、13.8、9.6个百分点。调查还发现,66.4%的受访居民、69.3%的受访患者表示遇到过“医务人员对病人态度冷淡”的现象。
34.1%受访者称收费“不可承受”
报告指出,看病贵问题仍然反映强烈,受访居民认为医院收费高的比例高达88%,与2003年相比略有上升。
调查显示,大多数受访者认为目前医疗收费水平“过高”或“偏高”,其中受访居民认为“过高”和“偏高”的比例合计高达88.2%,受访患者的比例为78.1%;仅11.5%的受访居民、21.6%的受访患者认为“适中”。
医疗收费高,那么医疗服务的性价比又如何呢?本次调查显示,40.1%的受访居民、43.5%的受访患者表示医院“收费高,服务差”;34.8%的受访居民、30.2%的受访患者认为“收费与服务相当”;认为“收费高,服务好”的,受访居民只占22.7%、受访患者只占23.8%。
对于目前医疗费用,65.9%的受访居民、70.9%的受访患者表示“可以承受”或“勉强承受”,但仍有34.1%的受访居民、29.1%受访患者明确表示“不可承受”。受访居民中,老人、无业失业者、农民等表示“不可承受”的比例更高,分别为44.7%、48.5%、50.0%。
调查显示,受访者对看病就医最希望解决的问题体现在三大方面:一是降低医疗费用,二是改进医疗服务,三是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记者陶达嫔 实习生李春萍 通讯员陆彬彬)
相关职工医保最高报销31万元
2008—2009社保新年度广州市医保相关标准暂不调整。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发布通知,在2008—2009年社会保险年度内,参保人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统筹金起付标准,以及缴纳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标准仍按上年度有关标准执行。
广州市城镇职工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基数,全年度累计按在职职工10%、退休人员7%的标准确定。而在职人员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仍然是一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1000元,三级医院2000元。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方面,按照重大疾病险的缴费标准,应该是月缴上年度广州市社会平均工资的0.26%,也就是说,今年的重病险缴费为8.7元/月。市劳动保障局昨日明确,今年重病补助金缴费标准继续固定在5元/月。另外,由于上年度广州市城镇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上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将从去年的14.5万元升至16万元,加上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最高支付的15万元,本年度医保最高报销限额达31万元。(记者许蕾 实习生冯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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