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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推动发展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市场
推动期货市场由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稳步发展商品期货市场,继续推动经济发展需要、市场条件具备的大宗商品期货品种上市,推动发展商品指数期货、商品期权、原油期货、碳排放权期货等。继续加强金融期货市场建设,在确保股指期货平稳运行的基础上,适时推出国债期货,积极稳妥发展其他权益类金融期货期权产品,以及利率、外汇期货期权产品等金融衍生品。
积极稳妥地推进金融衍生品市场制度创新和产品创新,健全金融衍生品监管法规体系。加强机构投资者队伍建设,积极扩大金融衍生品市场参与主体。稳步推进资产证券化,便利市场主体融资和实施资产管理。继续探索发展银行间市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在加强管理、严防风险的前提下,稳步发展场外信用衍生品市场,逐步形成有效的市场定价和风险管理机制。
专栏2:银行间市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
银行间市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CRM)是我国银行间市场发展的用于管理信用风险的基础性信用衍生品。银行间市场已初步构建了以信用风险缓释合约和信用风险缓释凭证为核心的“2+N”的产品创新框架。其中,信用风险缓释合约(CRMA),是信用保护买方按照约定的标准和方式向信用保护卖方支付信用保护费用,由卖方就约定的标的债务向买方提供信用风险保护的金融合约。信用风险缓释凭证(CRMW),是由标的实体以外的第三方创设,为持有人提供信用风险保护的有价凭证,是一种可交易、一对多、标准化、低杠杆率的产品。
与国际上通行的信用违约互换(CDS)不同的是,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产品特性体现了“服务实需、简单透明、控制杠杆”的原则,其中信用风险缓释凭证是高度标准化的信用衍生产品,实行“集中登记、集中托管、集中清算”,是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组织广大市场成员在总结国际金融危机教训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自主创新的信用衍生产品。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推出,有利于完善信用风险分担机制,对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第五章 改革攻坚不断完善金融运行机制
坚持按照市场化方向推进金融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改革,不断完善金融运行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充分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明确政府作用的领域和边界,减少政府对微观金融活动的干预。
第一节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
推进金融市场基准利率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的基准作用,扩大其在市场化产品中的应用。健全中长期市场收益率曲线,为金融机构产品定价提供有效基准。按照条件成熟程度,通过放开替代性金融产品价格等途径,有序推进利率市场化。继续完善中央银行利率调控体系,疏通利率传导渠道,引导金融机构不断增强风险定价能力,依托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建立健全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保利率市场化改革按照“放得开,形得成,调得了”的原则稳步推进。
第二节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
按照主动性、可控性、渐进性原则,稳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完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增强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协调推进外汇市场发展,丰富汇率风险管理工具。进一步研究建立人民币对新兴市场货币的双边直接汇率形成机制,积极推动人民币对新兴市场经济体和周边国家货币汇率在银行间外汇市场挂牌。
第三节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依照“突出重点、整体推进、顺应市场、减少扭曲、积极探索、留有余地”的总体原则,进一步放宽跨境资本流动限制,健全资本流出流入均衡管理体制,完善对外债权债务管理,稳妥有序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以直接投资便利化为出发点,实现直接投资基本可兑换;以开放国内资本市场和扩大对外证券投资为重点,进一步提高证券投资可兑换程度;以便利跨境融资为重点,加快改革信贷业务外汇管理,深化外债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对外债权管理和监测;以扩大个人用汇自主权为着力点,进一步放开个人其他资本项目跨境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