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金融业监管协调机制
中国平安收购深发展、银行系保险公司逐一设立……一方面是金融混业的步伐越走越大,另一方面是分业监管体制下,不同监管部门的冲突与日俱增,因此完善金融业监管的协调机制、加强对金融机构综合经营的监管自然成为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议题,这也是如何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问题的进一步延伸。
其实,关于金融业的监管协调问题早有涉及,在职能交叉产生的监管空白问题之外,一行三会多年来一直努力试图建立一个有效的监管协调机制,但是在执行层面上暴露出种种问题和困境。市场人士预期此次会议可能取得突破。
2003年监管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但在执行层面,监管协作基本缺失,主要是因为缺乏一个强有力的协调机构,由此导致联席会议的决策效力不够,流于形式。
针对当前的混业经营实践,多位业内人士表示,需要对金融监管进行改革,需要更强有力的监管,特别是针对混业经营如何进行有效监管乃当务之急。
对此,有人士建言,以国务院下属常设机构方式设立的金融监管协调委员会,赋予实质性的监管职责。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对此表示,如果能在三会之上设立“金融监管协调委员会”,可实现主动有力地混业监管,三会将予以落实配合。
除了金融监管协调机制需要建立,改进国有金融资产管理,解决国有金融机构的归属管理权的问题也需要明确。
早在2004年关于成立“金融国资委”的消息便见诸报端,其中所涉及的核心角色之一便是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2003年开启的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中,汇金相继帮助几家国有银行完成财务重组、股改、上市之路,部分承担了“准金融国资委”的职责。近年来还通过参股银河证券、申银万国、国泰君安以及中国再保险、新华保险等,掌控了更多金融国资。
但由于对汇金的赋权不明,汇金的出资人职责也并不完整。近年来,财政部金融司在保值增值、薪酬厘定、股权激励、重大投资等多方面屡有新规,虽然完善了国有金融资产管理的基础制度,但此种以行政手段越过汇金直接履行出资人诸多职责的做法,各方争议颇大。而几大金融监管部门,也存在着代行部分出资人职责的现象,如对国有金融机构的人事派遣。
是赋予汇金明确地位,还是成立金融国资委,究竟以何种方式解决国有金融机构的归属管理权问题,改进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关系着我国金融业的稳健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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