愈演愈烈的基金经理离职潮令年轻而又高度依赖人力资本的基金业感受切肤之痛,也引起监管层的格外关注。
近日,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市场环境已经比较成熟,基金公司员工持股办法有望年内推出。
缘起基金经理跳槽
早在去年五六月间,证监会基金部曾召集华夏、南方、嘉实等13家基金公司老总,探讨基金公司股权激励办法,最终却不了了之。不过,当时管理层的初衷是为了避免基金公司股权更迭频繁,保持基金公司管理层的相对稳定。
统计显示,2006年内共有130只基金发布基金经理变动公告,其中104只属于原有基金经理离职,占基金经理总数的33.88%。今年上半年,这一情况更加严重。基金经理离职更多达163人,约占基金经理总数的41%。7月份至今就发生了近20起基金经理离职事件,其中,已经向公司表示离职意向的人数还不在此统计之列。
由此可见,基金经理的平均任职期限不超过18个月!这显然有害于行业的健康发展。业内人士表示:当前基金从业人员压力过大,是导致基金经理变更频繁的主要原因。如何给行业注入更多活力,尽量减少人才流失则一直是管理层在思考与酝酿的问题。
事实上,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此前也曾在公开讲话中明确指出,“积极探索基金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安排。”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也注意到每日公布基金净值令基金管理者倍感压力,前段时间一度出现有些基金开始参与短期炒作的苗头。究其原因就是为过于频繁的排名所累。该人士告诉记者:他们正在会同一些机构研究调整基金排名公布频率。比如,以季度为单位进行考核,而且要有更详细、恰当的分类,使其具有可比性。同时,还要对业绩进行风险评判,使其能真正反映基金经理的长期价值。
基金公司可以上市
“建立基金公司的股权激励机制是大势所趋,但关键是要尽快出台试点办法。”某基金公司投资总监说。不过,由于在现实推进中的重重阻力,他认为,这可能要经历很长的过程。他建议,试点办法应尽快推出,不必一步到位,也不求尽善尽美。
“市场化、成熟的薪酬待遇和激励机制,目前仍是外资攻城略地的强大武器。所以允许国内的基金管理公司实施员工持股,是本土公司与外资公司短兵相接中不输在起点上的基本保障。”一位基金经理私下表示。
部分统计表明,有些公募基金经理是在不同基金公司内部跳槽,还有些干脆就去了私募基金或私募股权投资公司(PE)。“相对于私募基金和PE的高薪与比例可观的利润提成,公募基金经理百万薪酬根本就不值一提。”一位已投身私募的原公募基金经理说。
某深感人才流失之痛的基金公司老总告诉记者,由于股权激励制度缺失,他们不得不通过合同及赔偿的方式来约束基金经理“在几年内不得离开”。“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泰达荷银基金公司总经理缪钧伟表示:“股权激励重在稳定基金公司的管理层。但我们需要稳定的不只是管理层,还有我们的核心员工。因为,要有一个稳定的优秀的业绩,需要的是一个整体协调的优秀团队。”
“基金行业的快速发展需要大量的人才,与此同时,竞争者的不断涌入,也加大了对人才的争夺。”缪钧伟表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人员频繁流动可能是常态。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整体的人才策略就更加重要。”
据了解,泰达荷银已经建立了一个完整的人办资源计划,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个有竞争力的薪酬结构。这一切为的就是要留住最优秀的人才。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未来有条件的基金公司还可以考虑上市,此外,合伙制的基金公司也在管理层规划之列。上海荣正投资咨询公司董事长郑培敏表示:“对于内部人控制的公司来说,搞股权激励不是件坏事,而且,还往合伙人制度上向前迈进了一步。”
目前我国基金公司属于股份制,而国外私募基金、对冲基金大多数实行的是合伙人制度,其中,也不乏上市公司。
水中望月?
由于原有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因此,在基金从业人员看来,监管部门对合伙制基金管理公司放行等利好措施,“总有些水中望月的味道。”
他们的担心不无道理,原因有三:第一,管理层及员工持股让渡的是大股东的权益,而且,实施股权激励有可能会危及基金公司大股东未来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因此,大股东的态度至关重要;第二,由于证券公司的股权激励尚未放行,基金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目前也没有出台任何法规办法,管理层有一定的压力;第三,目前基金公司都没有上市,股权定价没有市场参考依据。假如人员流动,股权转让价格也不好定价。
“现在大股东开始逐渐认识到人才对于基金公司的重要性,多数愿意实施股权激励。关键还取决于管理层的态度与决心。”某基金公司高管认为。基金公司作为以人才为中心的组织,自然不同于以资本为中心的工业化大生产,因此,股权期权等激励措施是基金公司改善自身治理结构必不可少的环节之一。
“如果不变革,就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如‘上投老鼠仓事件’,进而影响整个行业的发展效率与速度。”上述人士表示。
另一位基金公司人士也认为,目前管理层对基金公司从业人员的投资管理偏严,约束过强反而容易诱发其道德风险。今年6月,基金从业人员投资开放式基金解禁,但是,封闭式基金、股票仍在被禁之列。“而在国外买卖股票只需要公示披露即可。光堵是堵不住的,关键是管理层如何疏导与加强有效的监管。”
一些基金公司正在考虑鼓励基金经理购买自己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从而使其与基金公司的利益更紧地绑捆在一起。
也有基金公司建议:为了打消大股东的顾虑,基金员工持股计划可以规定员工“只持股但没有表决权”,或者,大股东拿出自己公司的股份作为奖励分给基金公司高管及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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