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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
基本状况
城市区域声环境
2 0 1 5年 1 7个设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3754个测点,平均等效声级值范围在 5 1 . 3~ 5 7 . 6分贝之间,平均 5 4 . 3分贝。按所处各声级段的比率评价其声环境质量等级,分别为:质量等级属于“好”和“较好”的测点占 6 3 . 8%,质量等级属于“一般”、“较差”和“差”的测点占36.4%。全省昼间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道路交通声环境
全省17个设区城市,有13个城市道路昼间交通声环境质量评价属于“好”,占76.5%;3个城市属于“较好”,占17.6%,1个城市属于“较差”,5.9%。昼间共监测道路长度2371.1千米,按所处各声级段的比率评价其声环境等级,分别为:质量评价等级属于“好”和“较好”的道路长度占75.1%,属于“一般”、“较差”和“差”的道路长度占24.9%。
城市功能区声环境
全省 1 7个设区城市各类功能区共监测1366点次,昼间、夜间均为683点次。按点次达标统计,昼间达标率最高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达标率99.2%;达标率最低的为0类声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75.0%。夜间达标率最高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91.4%;达标率最低的为 0类特殊住宅区,达标率为58.3%。总体而言,全省的噪声功能区达标率昼间高于夜间,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达标率好于其他类声环境功能区。
主要措施与行动
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环保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依法加强对辖区内噪声源的监督管理,并加强与城市行政管理执法和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对各类污染源的联防联控,为考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考试环境;各级环保部门根据中、高考时间安排,结合本地实际,提出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要求,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辐射环境
基本状况
2 0 1 5年全省环境电离辐射水平保持稳定。济南、青岛、烟台、威海4市辐射环境监测自动站在线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数据稳定、正常,气溶胶样品中放射性核素含量无明显变化。全省17个设区城市监测点累积剂量监测和土壤样品分析结果以及济南、青岛沉降物监测结果无异常。省内黄河、小清河、漳卫新河等河流监测结果与历年相比处于同一水平;全省17个设区城市饮用水源地水体中总α、总β分析结果均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的限值。青岛、东营、烟台、潍坊、威海5个海水监测点位以及青岛市黄海沙子口湾、日照市小滩盐业养殖区近岸海域海水中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均低于《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规定的限值;青岛、潍坊、威海3市的4个监测点位海洋生物样品分析结果均与往年结果持平。
全省电磁环境质量总体情况较好。电磁环境监测点及电磁辐射污染源监测点监测结果均与往年监测结果持平。
全省Ⅰ类放射源和Ⅰ类射线装置核技术应用单位周围辐射环境质量均处于当地的天然放射性本底水平范围内。1家稀土矿开采企业、6家稀土矿利用企业周围辐射环境监测结果均无异常。
2015年全省未发生辐射事故。
主要措施与行动
强化辐射安全监管。从严审批,加强许可管理,严格核技术利用行业准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执法力度,对全省4000余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实施了现场监督检查。对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进行维修改造,应用物联网技术,全面提升库区物理防范和技术防范水平。全年安全收贮194枚废旧放射源及120千克放射性废物。
积极推进简政放权。先后下放了通信基站、220kV以下输变电工程等环评审批权,委托下放了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和Ⅱ类射线装置等项目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权,提高了监管效率,降低审批成本,合理调配了全省监管资源。
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完成辐射环境国控点、省控点监测任务,开展全省土壤、沉降物、气溶胶、饮用水和海水等样品的辐射环境质量监测。核电辐射环境监测系统建设进展顺利,海阳核电厂前沿站主体工程完工,石岛湾核电厂前沿站建设前期工作基本完成。
开展全省辐射安全大检查。针对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辐射安全大检查行动,现场检查核技术利用单位740余家,提出并落实整改意见400余条,进一步消除了安全隐患,避免了辐射事故的发生。
实施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了为期1年的全省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举办集中宣贯培训班20余期,开展现场宣贯900余次,覆盖了我省全体辐射持证单位和全体辐射工作人员,提升了全行业核安全文化水平,有效保障了辐射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