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省环境状况公报(全文)

发布时间: 2016-06-07 09:18:43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辛闻  |  责任编辑: 魏博
关键词: 环境违法,湖泊生态环境,VOCs,小清河流域,环境事件

主要措施与行动

积极推进能源和产业结构调整。扎实推进“外电入鲁”。全年累计接纳省外来电371.3亿千瓦时。继2014年11月锡盟至济南特高压交流工程开工建设后,榆横至潍坊、上海庙至临沂两条特高压送电通道先后于2015年5月、12月开工建设。至此,纳入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两交一直”工程已经全部开工建设。新能源装机达到1115.1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的比重为11.5%。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省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122.9万千瓦,淘汰炼铁产能119.4万吨、炼钢产能465万吨、焦炭产能40万吨。钢铁行业全部淘汰了4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30吨以下炼钢转炉(电炉),1000立方以上炼铁高炉产能占比由33%提高到50%,120吨以上炼钢转炉产能占比由40%提高到47%;水泥行业结束了机立窑时代,实现转型升级。加快整治燃煤小锅炉。印发《山东省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年度实施计划》、《关于做好2015年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的通知》,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淘汰燃煤小锅炉6161台,共计8724.9蒸吨。

积极推进重点项目污染治理。2015年起,《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6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始执行第二时段排放限值。截至2015年底,我省列入国家《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各类重点治污项目已全部完成。大力推动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截至2015年底全省已有41台、合计装机容量1464万千瓦的燃煤机组和3台燃煤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加快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实施《山东省石化等四个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截至2015年底,重点行业完成VOCs治理项目783个,完成率为63%。印发《关于初步排查VOCs排放企业和调度油气回收项目进展情况的通知》,对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工作情况进行了调度,全省8680家加油站、79座储油库和5532辆油罐车完成油气回收改造工程。

加强机动车污染控制。做好机动车环保检验和淘汰高污染机动车工作。截至2015年底,累计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116.5万辆,其中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9.9万辆,完成国家下达的淘汰任务。按时完成油品配套升级工作,2015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Ⅳ标准车用柴油;2016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加强车用油品品质监管工作,全省共查出非法加油站点2038个,截至2015年底已拆除取缔1628个。

加强扬尘综合整治。2015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立了建设扬尘治理和裸露土地绿化工作季通报制度。4月下旬,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等部门对17个设区城市扬尘污染控制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截至2015年底,全省规模以上在建工地扬尘治理措施落实率达到99%以上,视频监控安装率达到96.5%;渣土运输车密闭化率为97.4%,卫星定位系统安装率为73.8%。

做好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2015年8月20日至9月3日,顺利完成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和第22届国际历史科学大会期间的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保障期间,全省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同比分别改善26.7%、27.5%、32.6%和15.8%,空气质量达到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完善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研发了省、市两级共用的预报预警平台,具备了48小时空气质量预报和3-7天趋势预报能力。截至2015年底,启动省级红色预警1次,全省17个设区城市共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87次。

固体废物

基本状况

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122座,处理能力达到5.36万吨/日,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92%。全省共有109家企业取得了国家和省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015年,全省共处置医疗废物5.5万吨,集中处置率达95%以上。青岛、烟台、临沂已建成4家废旧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企业,年拆解处理能力820多万台。

主要措施与行动

加强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省人大组织了对全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视察,并对潍坊、日照、聊城、菏泽的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处置场进行了现场视察。省政府组织开展的全省环保专项行动专门对涉危险废物企业进行了检查,并对问题相对突出的8家企业通报。省环保厅召开省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会议,开展环渤海地区拉网式大排查、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项检查,对涉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的一个经济开发区建设项目实施区域限批。进一步加大执法查处力度。联合省公安厅开展了排查整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出动警力8300余人次,排查企业6900余家,立刑事案件15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70余人,立行政案件50起,行政拘留56人,有力震慑了违法行为。依法妥善处理了济南市医疗废物处置、常州市危险废物非法跨省转移、章丘“10.21”案件等涉危险废物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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