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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海盐明年全面淘汰黄标车
实行奖励补助早淘汰多补助
本报通讯员徐立峰记者晏利扬海盐报道浙江省海盐县日前制定出台了《海盐县治理淘汰黄标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2014年全县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1571辆,2015年底前全面淘汰黄标车。
根据《方案》,2014年底前,所有建制镇城区道路禁止黄标车通行。县公安局持续加强对机动车违法上路的执法检查,县环保局加大机动车抽测力度,做好执法检查配合工作。对违反限行规定的黄标车,依法依规处理,每4小时处理1次,每24小时处理不超过两次。对新申请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机动车(含转籍、过户车辆),未取得环保检测合格标志的,不予配发《道路运输证》。
同时,严厉打击非法二手车、老旧汽车交易市场,坚决取缔黑窝点、黑市场。县交通运输局会同县环保局等部门加强营运机动车冒黑烟整治工作,鼓励城市公交车使用两用燃料车型,鼓励出租车每年更换三元催化装置。
据了解,为加快黄标车淘汰步伐,海盐县政府还制定了《海盐县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助办法》,根据淘汰黄标车的车型、使用年限等给予适当补助。同一车辆,在2014年申请淘汰的享受规定补助标准;2015年1~6月期间申请淘汰的,享受规定补助标准的70%;2015年7~12月期间申请淘汰的,享受规定补助标准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