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一月“四进京” 别总怨“外因”

发布时间: 2014-11-02 10:52:29  |  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  |  作者: 杨维汉 余晓洁 周婷玉  |  责任编辑: 环境
关键词: 雾霾 大气污染防治 排污 联防联控 京津冀 东三省 长三角

雾霾一月“四进京” 别总怨“外因”

  “一说到污染源,就强调外部因素,说30%的污染是外部刮过来的;而说到PM2.5的下降,就说是自己节能减排的功劳”
  据新华社北京10月31日电(记者杨维汉、余晓洁、周婷玉)10月30日,北京还笼罩在当月的第四次雾霾中。
  就在这一天,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上分组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雾霾,成为他们关注的焦点;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乏力”、数据“偏离”感受、排污惩处力度弱等,则是他们热议的话题。

  协同治霾显“疲态”:强调自身功劳多,强调周边贡献少,联防联控“乏力”



  京津冀、东三省、长三角……近两年的雾霾经常是“霾一片”,而非“霾一点”。然而,此次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却发现:“现有的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发挥不够,缺乏区域协同控制大气污染的统一规划……”
  一些地方,总是“强调客观困难多、强调主观因素少。强调自身功劳多,强调周边贡献少。”参与执法检查的袁驷委员说,“每到一个地方、一个城市,汇报时总说有历史的困难、地域的困难、区域的困难,却比较少强调自己的主观因素。一说到污染源,就强调外部因素,说30%的污染是外部刮过来的;而说到PM2.5的下降,就都说是自己节能减排的功劳。”
  马志武委员认为,“多龙治水”造成大气污染治理合力不足,仅由环保部门牵头解决不了污染问题。比如,机动车管理职能涉及13个部门。“工信部门把标准定出来,车子出厂,交警部门发照,环保部门能不让它上路行驶吗?”

  数据“偏离”感受:PM2.5同比下降7.9%,老百姓却感觉雾霾“更多更严重”



  执法检查报告显示,2014年上半年,74个重点城市PM2.5浓度同比下降7.9%,PM10浓度下降6.5%,达标天数比例提高1.6个百分点。然而,刚刚入秋的京津冀地区,在进入采暖季前就已遭遇4度雾霾袭击,且PM2.5的浓度动辄“爆表”。
  廖晓军委员直言“在北京感受不到”好转,“我觉得半年时间太短了,多刮两天风,即可降低几个百分点,至少要观察一年的时间或者更长时间来看效果如何。”
  “希望分析研究为什么公布的数据与老百姓感受的环境质量有差距?”闫小培委员说,有条件时,要逐步做到信息公开,让社会有知情权,主要的污染物到底有哪些?还有没有其他很重要的污染物遗漏了?
  张兴凯委员则引用另一个数据,以表明污染治理成效与老百姓感观的距离:“今年较去年相比,口罩的销售量大增,室内空气净化器的销售量大增。”

  执法“睁只眼闭只眼”:强调整治力度的多、强调执法成效的少,几百例案件只惩治5例



  执法检查报告表明,2013年,环境保护部接到的举报案件中,大气污染类占73%,但在全年查处案件中大气污染类仅占12%。两个比例为何如此悬殊?
  “到哪儿的汇报材料,都说铁腕治污有多大的力度,从机动车企业排放到清洁装置等很多举措,但看气候污染状况却没多大改进、没多大成效。”袁驷委员直言,一些地方“强调修改法律多、强调有法不依少;强调整治力度多、强调执法成效少。”执法检查时一个城市称查处几百起案例,结果真正惩治的只有五例,最多罚十万,有的罚两万,有的只是挂牌警告。“说起来就是难取证,难道就没有执法不力?目前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若能执行到位,我们的空气质量也到不了现在这样的地步。”
  赵少华委员表示,治霾须治污,治污先治人。“要严于执法,应该让污染者付出‘血’的代价,小罚起不到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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