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江豚消失在成为一级保护动物之前

发布时间: 2014-10-28 10:41:56  |  来源: 光明日报  |  作者: 冯永锋  |  责任编辑: 环境
关键词: 江豚 淡水豚类 长江江豚 鼠海豚科 动物分类学 洞庭湖 鄱阳湖 国际淡水豚日 一级保护动物

    江豚主要分布于长江中下游干流以及洞庭湖和鄱阳湖等区域,现在数量锐减,已不足1000头,差不多已是功能性灭绝的物种——

别让江豚消失在成为一级保护动物之前


    10月24日,是“国际淡水豚日”。来自洞庭湖边的环保志愿者蒋忆,一早起来就开始忙碌。她相信,江豚,应当也属于“淡水豚”——按照动物分类学,江豚是一种小型鲸类,为鼠海豚科江豚属,是江豚属中的“淡水亚种”——自然也属于“淡水豚日”呼吁公众关注的濒危淡水豚类之一。于是,蒋忆在她的微信“朋友圈”里,为洞庭湖的“江豚保护志愿者团队”,发起了募捐。

江豚被“当成国家一级物种”来对待

江豚在地球上已经生活了2500万年,主要分布于长江中下游干流以及洞庭湖和鄱阳湖等区域。到今天,江豚数量锐减,已不足1000头,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差不多已是功能性灭绝的物种。

2009年4月1日,致力于鲸豚类保护的多家公益环保组织,联合宣布每年10月24日为“国际淡水豚日”,旨在提高民众对淡水豚类的保护意识,加强政府对淡水豚类的保护力度。

就在十几天前,10月14日,农业部在官网上公布了《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江豚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长江江豚按照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保护要求,实施最严格的保护和管理措施”。“对于非法捕捞、伤害长江江豚的行为,一律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侵占长江江豚的栖息地、索饵场、育肥场和洄游通道,对于破坏长江江豚生境的行为,责令停止破坏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这是在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将长江江豚列为“极度濒危”的级别后,我国水生物种保护部门作出的最新回应。

江豚还不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这意味着我们呼吁多年的江豚保护级别升级的目标取得突破性进展。农业部对于江豚保护等级提升的认可,为这一濒危物种的未来带来了希望。”世界自然基金会(WWF)长江项目高级总监雷刚表示,“下一步,需要尽快把江豚真正列为国家一级保护物种,全面提升保护力度。”

因为,即便农业部提升了江豚的保护级别,但从法律程序上说,江豚仍不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江豚要正式成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需经由林业部门、农业部门确定,再提交国务院审议、通过。

“据统计,2013年,江豚意外死亡二十多只,有些是因为缺乏食物饥饿而死,有些则是死于滚钩,或是被船只的螺旋桨打死。我们注意到的威胁因子,包括电捕鱼、‘迷魂阵’、挖沙、水体污染、航运、大坝修建等因素。江豚面临最大的危机是食物缺乏,现在的长江流域、鄱阳湖、洞庭湖水体里,可供江豚觅食的鱼类资源已经非常匮乏。”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副主任姚毅说,江豚是哺乳动物,三岁才性成熟,怀孕期为11个月,每胎只产一仔,生出来后需要把宝宝背在身上哺育至少8个月。“目前的繁殖速度根本赶不上消亡速度。或许等不及被列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江豚就可能彻底消失!”

姚毅介绍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由国家林业局和农业部共同制定和发布,分别确定珍贵、濒危的陆生野生动物和水生野生动物名录。“而这个名录自1989年颁布以来,一直没有得到全面、系统地更新,已严重滞后于部分物种种群的变化。除了江豚,还有一些动物也面临非常危险的处境,它们早该被列为一级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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