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采取更严格举措 保障APEC期间空气质量

发布时间: 2014-10-28 10:02:10  |  来源: 人民日报  |  作者: 余荣华  |  责任编辑: 环境
关键词: 大气污染 亚太经合组织 APEC 限行 石材切割

本报北京10月27日电 (记者余荣华)首都治理大气污染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为了保障亚太经合组织(APEC)会议期间的空气质量,近期北京市将采取更加严格的举措。记者27日从北京市环保、住建等部门获悉:根据APEC会议空气质量保障方案,北京市将严格管理机动车和施工现场。

在机动车方面,除了届时采取单双号限行举措外,北京市环保局正督促重点行业用车大户、机动车检测机构和储油企业加强自检自查,力争在“用车大户”“进京车辆”“年检车辆”“社会车辆”和“储油设施”等5个方面实现100%的排放达标。

10月27日,在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北京市环保局与公交、邮政、环卫、出租、旅游、省际客运、物流货运、渣土运输等重点行业用车大户签订承诺书,要求企业自律与环保督察并重。对于机动车检测机构,将在检测场开展超标车辆集中整治行动,通过年检加强对尾气超标车辆的治理力度。即日起年检超标车辆须到全市二类以上修理厂或4S店进行维修治理,车主凭有效凭证回原场复检。如车辆逾期未检,将面临环保部门对其每超过一个检测周期罚款500元和交管部门罚款200元并扣3分的双重处罚。

北京市环保部门将采取定期和随机的方式,对各行业和企业落实情况进行抽检。如发现环保违法行为,一律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对工作不力,违法行为较为突出和集中的企业,由市环保局提请市监察局予以督查,并请媒体予以曝光。

在施工现场方面,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要求,11月3日至11日,除抢险抢修工程外,全市所有施工工地应停止土石方、拆除、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作业。其中,五环路以内和怀柔区应停止所有建筑工程施工作业。

住建部门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系统。违反停工规定继续施工的工程项目,或是在工程停工期间安全生产、扬尘治理等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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