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青岛出台创建国家生态市行动计划
三年打造一座国家级生态城市
本报讯山东省青岛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了《青岛市创建国家生态市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以下简称“《计划》”)。青岛市将通过创建工作,围绕生态市建设考核指标,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改善生态环境、培育生态文化,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不断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根据《计划》,此次国家生态市创建总体目标分为3步:2014年,即墨市、胶州市创建成为山东省生态市;2015年,平度市、莱西市创建成为山东省生态市,黄岛区、城阳区创建成为国家生态区,全市基本达到山东省生态市建设标准;2016年,青岛市创建成为山东省生态市,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创建成为国家生态市,全市基本达到国家生态市建设标准,为2017年青岛市申请创建成为国家生态市打好基础。
《计划》要求,到2016年,全市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重达到3.5%以上。各级财政要加大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投入力度,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原则,制定促进生态环保投资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和投资主体参与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和国内外金融机构贷款,多种方式筹措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资金。
此外,到2016年,全市受保护地区将占国土面积20%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40%以上,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以上,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省有关考核要求,河流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保持在85%以上,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在95%以上,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农村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理全覆盖,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为保证各项创建指标的顺利完成,《计划》从转变发展方式、推动污染防治、加大生态建设和保护力度、培育生态文化以及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五大方面确立了20项工作任务。
在发展生态经济上,青岛市将着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推进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和船舶行业的结构调整,加快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加快发展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积极推行绿色生产,发展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大、污染小的产业,推动资源能源综合利用、循环利用,继续强化节能减排,力争到2016年全市使用清洁能源占比达11%以上。
在污染防治方面,青岛市将加强重点流域海域污染防治,到2016年,全市范围内主要河流水质明显改善,鱼类可稳定生长,胶州湾污染隐患基本消除。突出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到2016年空气中细颗粒物控制在每立方米50微克左右,加强城市噪声污染防治。
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方面,青岛市将健全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激励机制。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强化区域环境协作,强化环境监管与行政执法。
孙俊杰 邢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