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督导检查环保工作 发现问题 明确整改时限

发布时间: 2014-10-17 11:08:12  |  来源: 中国环境报  |  作者: 安世远  |  责任编辑: 环境
关键词: 青海省 三江源地区 青海湖 生态环境保护 青海省政府

原标题:青海督导检查环保工作

        针对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

本报记者安世远 通讯员夏连琪景淑媛西宁报道  青海省政府近日组成5个督导检查组,分赴三江源地区、青海湖流域、祁连山地区、柴达木地区、湟水流域,对一个时期以来开展的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组深入各市、州、县,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查看现场等方式,与市、州、县政府和部门负责人座谈,征求人大、政协领导、离退休老干部及乡村干部的意见,实地检查相关地区、企业节能减排、污水处理、矿山恢复、造林绿化、铬渣治理、湿地保护、烟气回收等领域工作推进情况。对重点生态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帮助发现问题,分析成因,指导整改;对自查自纠的突出问题,明确提出整改时限要求。

督导检查工作结束之后,青海省政府党组及时召开会议,听取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针对自查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青海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提高思想认识,推动重点工作,解决突出问题,完善发展规划,更好地把生态文明理念和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夯实科学发展的思想基础和工作基础。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