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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讯(通讯员杨建伟报道)2月22日,新疆玛纳斯县给各基层乡镇、部门和村兑现500万元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奖金,其中,工作先进的乐土驿镇获得奖金76万元,工作先进的闽玛生态村获奖金14万5000元。
玛纳斯县2013年提出了打造国家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绿色崛起示范区的目标。为推进工作,县委改革考核办法,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潜绩”考核,又在全疆率先设立500万元生态奖励金。一年中,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资金达10.6亿元,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相关项目30个;落实草原生态补偿资金2568万元;实施退耕还湿3502亩;否决不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的项目26个。
通过一年努力,玛纳斯县提出的“三区两廊”生态规划全面实施,《玛纳斯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在自治州正式立法,全年完成各类造林4.3万亩,县城绿化覆盖率达到43%,人均绿地面积达到11.5平方米,年内成功创建为“自治区级园林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