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治霾目标可以实现

发布时间: 2014-09-29 09:14:15  |  来源: 中国环境报  |  作者: 郭婷  |  责任编辑: 环境
关键词: 清洁空气联盟 清华大学 大气国十条 细颗粒物 京津冀地区 空气质量 减排 大气污染防治

原标题:细颗粒物污染防治政策效果评估报告显示

        京津冀治霾目标可以实现

中国清洁空气联盟与清华大学日前联合发布了《基于“大气国十条”的京津冀地区细颗粒物污染防治政策效果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指出,如果在2017年全面落实现有减排政策,可分别为北京、天津、河北带来26%、19%、15%的PM2.5年均浓度下降,空气质量将明显改善。

《报告》将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具体措施划分为两大类,即结构调整措施和末端治理措施,并对这些措施的减排效果进行了量化分析。

研究发现,在京津冀地区现有治霾措施中,SO2和一次PM2.5减排措施对京津冀地区PM2.5浓度削减的作用较大。其中,能源结构调整,电厂与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钢铁、水泥、工业窑炉除尘升级改造等措施带来的减排效果最为突出。

项目负责人、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院长贺克斌说:“根据我们的分析结果,‘大气国十条’将结构调整与末端治理并重的战略是十分有效的。随着各项配套政策和措施的密集出台、各项治污工程的开展和污染物排放量的减少,2014年上半年的空气质量比2013年同期有明显改善。”

贺克斌指出,由于各地落实“大气国十条”的行动计划是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出台的,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很多科学分析没有来得及深入开展,因此,需要在落实过程中不断进行科学评估,调整措施方案,以确保2017年实现“大气国十条”提出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已经实施一年。环境保护部及京津冀各地都对落实计划可能实现的控制效果非常关注,不断出台新的政策调整及强化措施。据了解,河北省已明确表示正在研究制定强化的控制方案,以确保2017年PM2.5改善目标实现。

为支持京津冀地区进一步开展工作,《报告》提出了10条强化措施建议,包括压缩钢铁产量、控制机动车排放、工业除尘改造设施升级、治理农业氨污染等,并依照这些措施设定了强化减排情景。

空气质量模拟结果显示,如果切实落实现有措施,并采纳《报告》所建议的10条强化措施,2017年北京、天津、河北PM2.5年均浓度将分别下降31%、26%和26%,超额实现“大气国十条”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贺克斌表示:“空气质量受到的影响因素很多,周边地区减排效果、气象条件的变化都将对京津冀地区2017年空气质量改善带来影响。根据测算,京津冀周边地区如果同时达到‘大气国十条’目标要求也会对京津冀地区PM2.5改善带来2%~4%的影响。因此,需要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使京津冀与周边地区同时得到改善。”

对于气象因素影响,贺克斌表示:“我们需要在气象上做坏的打算,如果到2017年遇到不利气象条件影响,也应该通过强化措施达到空气质量改善的目标要求。”

中国清洁空气联盟秘书处主任解洪兴呼吁:“京津冀各地应尽快开展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工作。本研究基于区域的大尺度污染源清单进行,各地(包括区县、地级市)可以通过开展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建立更符合本地情况的更精细化的污染源清单,从而可以对减排措施的控制效果进行量化分析,并应用空气质量模型,分析规划的措施能否实现本地2017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同时制定达到空气质量国家标准的总体战略和控制路线。” (郭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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