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进行时:生态文明 制度护航

发布时间: 2014-08-26 11:05:38  |  来源: 人民日报  |  作者: 刘 毅 武卫政  |  责任编辑: 环境
关键词: 生态环境保护 生态补偿 生态环保 生态效益 环境保护法

考核“指挥棒”绿了

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不以GDP论英雄

从今年起,陕西省对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作出重要调整,适当弱化了GDP指标权重,大幅增加了生态环保指标权重。各市超额完成GDP增长任务的不再加分,生态环保指标则由原来的12分增加到25分。陕西省已提前两年完成落后产能淘汰“十二五”目标任务,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提前达到2015年控制目标,其他两项主要污染物减排也取得明显进展。

一降一升之间,“不能简单地以GDP论英雄”的时代变化凸显。

让正确的政绩观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头脑中“落地生根”,科学的考核评价制度至关重要。以往,一些地方把发展简单地理解为增加生产总值,对生态环境保护“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甚至不顾生态盲目决策,把环境搞得一塌糊涂。

2013年5月,中央政治局就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行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使之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和约束。

再也不能仅以GDP增长来论英雄、比高低了!政绩考核“指挥棒”日益明确地指向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方向: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将“环境保护”列为政府重要职能,提出“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

——2013年底,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规定今后对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各类考核考察,不能仅仅把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作为政绩评价的主要指标,不能搞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排名,中央有关部门不能单纯以此衡量各省(区、市)的发展成效,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不能简单地依此评定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和考核等次;

——2013年9月发布实施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了十大类35项具体措施,提出构建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相关考核办法,将治霾成效作为对各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终期考核实施空气质量改善绩效“一票否决”。未通过终期考核的,对整个地区实施环评限批,必要时由国务院领导同志约谈省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指挥棒”绿了,比赛项目变了。在各个地方,以往经济总量、发展速度的竞赛,正逐渐转向发展质量、发展方式、发展后劲的比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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