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域声环境
中心城区昼间区域声环境平均值为54.4分贝,声环境质量处于二级(“较好”)水平;夜间平均值为45.5分贝,声环境质量处于三级(“一般”)水平。
14个郊区(市)县建成区昼间区域声环境平均值为53.4分贝,夜间平均值为44.4分贝,声环境质量均处于二级(“较好”)水平。
■道路交通声环境
中心城区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为69.2分贝,噪声强度为二级(“较好”);夜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为62.0分贝,噪声强度为三级(“一般”)。
14个郊区(市)县建成区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为65.7分贝,夜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为53.8分贝, 噪声强度均为一级(“好”)。
生态环境
根据《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T 192-2006),2012年成都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61.7,达到“良”级,与2011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从区(市)县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变化情况看,成华区生态环境状况略微变差,其他县(市、区)均无明显变化;从生态环境质量分级评价结果看,青白江区由2011年“良”变为“一般”,其他县(市、区)评价结果无变化。(见图6)
备注:因遥感解译工作量大,且受数据收集时间所限,生态环境质量评价较其他环境要素滞后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