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成都市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个别指标超标

发布时间: 2014-07-14 13:53:02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成都市环保局  |  责任编辑: 王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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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实习生 郭厚杰) 成都市环保局日前发布《2013年成都市环境状况公报》,报告中指出,2013年全市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和臭氧均值达标,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均值超标;成都市地表水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61.7,达到“良”级。以下是报告全文:

    直击环境质量

  大气环境

  ■中心城区空气质量

  2013年,依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对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日均值和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均值进行评价,成都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未达二级标准。

  从各指标看,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和臭氧均值达标,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均值超标。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分别为31、63、150、97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值为2.6毫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均值的第90百分位浓度值为157微克/立方米。与2012年相比,二氧化硫浓度下降了6.1个百分点,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分别上升了23.5和26.1个百分点。

  中心城区降水年平均pH值为5.44,酸雨频率为18.0%。与2012年相比,降水pH均值上升0.05,酸雨频率增加3.1个百分点。

  中心城区降尘量年均值为10.83吨/平方公里·月。(见图1)



  ■郊区(市)县空气质量

  依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对郊区(市)县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进行评价,达二级标准标区(市)县比例为50%。

  二氧化硫年均值范围为15~48微克/立方米,均达标;二氧化氮年均值范围为20~55微克/立方米,均达标;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范围为72~126微克/立方米,二圈层6个区(县)均未达标,三圈层8个县(市)除新津县外其余均达标。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年均值较2012年普遍上升,二氧化硫年均值基本稳定,二圈层稳中有降、三圈层稳中略升。

  备注:2013年成都市空气质量评价,中心城区使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郊区(市)县使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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