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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出台了《成都市环城生态区保护条例》;修订《成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2013年10月28日市政府21次常务会议通过,并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拟制了《成都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监测管理
为及时、科学、有效的反映成都市的环境质量,达到为环境管理和决策服务的目的,空气、水、声、生态等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工作全面开展。2013年1月1日起, 8个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子站开展6项污染物连续自动监测,实时监测信息、空气质量指数等信息及时全面发布,实现每小时数据更新;21个区(市)县环境空气质量日报发布;截止12月,共有26个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子站实现了PM2.5监测,其中22个子站实现了6个指标监测。每月开展地表水断面24项指标监测、岷沱江流域57个出入境断面水质监测、洞子口和郫县三道堰饮用水水源地65项指标监测;每季度开展全市12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65项指标监测;每年1次的109项饮用水全分析监测。每季度开展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每年1次的398个点位区域声环境监测;每年1次的286个点位交通噪声监测等环境质量相关的监测工作。全年环境质量监测获得50多万个数据,其中空气质量数据47万个,地表水监测数据(含饮用水源)27500余个,出入境水质监测数据4500个,噪声监测数据4500个。完成重点城市饮用水源水质月报12期、省控以上地表水断面水质月报12期,大气环境质量专报12期、水环境质量专报12期,出入境水质监测专报、信息各12期,20个区(市)县环境空气月通报12期,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季报4期,区域声环境质量年报1期,交通噪声年报1期。扎实推进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数据有效性审核,编制完成《2012年度成都市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报告书》。完成各项应急监测任务。
编后语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重大决策,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作出了《中共成都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把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列入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内容,环境保护工作已经走上了生态文明建设的主战场、主阵地和大舞台。全市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改革创新、转型升级的总体战略,不断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机制,积极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新道路,争做生态文明建设的引领者、实践者、推进者。2014年将全力推进污染减排,确保完成“十二五”年度减排刚性任务;制定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力加强污染防治,有效应对雾霾污染,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围绕改善沱江、岷江流域水环境目标任务,针对工业、养殖、面源污染问题和黑臭小流域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促进水环境质量的全面好转;建立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监管制度,确保环境安全。团结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发挥全民参与、支持、监督的积极性,不畏艰难、不懈努力、不断创新,积极推动成都环境保护实现新的历史跨越,为加快成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