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状况公报/全文

发布时间: 2014-07-08 11:39:43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局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广西 PM2.5 环境 环境状况 公报 水环境 大气环境 声环境 辐射环境 生态环境

  开展生态修复行动

  推进纯林改造工作,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的生态服务功能。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在对第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形成的1000多万亩森林加强抚育管护和改造的基础上,对生态脆弱区的坡耕地继续开展退耕还林、荒山造林和封山育林。在珠江流域防护林工程中,采取恢复自然植被、封山育林和人工改造等综合措施,提高混交林比例,优化防护林体系结构,构建西江千里绿色走廊。在沿海防护林工程中,从浅海水域向内陆地区建设红树林等沿海纵深防护林体系,打造北部湾绿色生态屏障。开展石漠化治理克难攻关,努力修复荒漠生态系统,进一步改善石漠化地区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

  广西生态环境十年(2000~2010年)变化遥感调查与评估工作取得新进展

  完成了野外样点和小样区调查、野外核查结果与土地覆盖产品数据检查工作,广西生态环境十年变化遥感调查的野外样点和小样区上报数据质量等级被评为“优秀”级别,通过了中期评估。

  开展广西沿海地区海岸带生态红线划定试点工作

  作为全国生态红线划定试点省区,启动了沿海地区海岸带生态红线划定试点工作,开展了沿海地区海岸带生态红线划定资料收集、调研及划定工作。

  启动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

  自治区旅游局、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联合制定了《广西生态旅游示范区管理规程》,启动广西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完成了对姑婆山森林公园申报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的初审、青秀山等6个旅游景区申报自治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的审查和评定工作。2013年,姑婆山森林公园获评为首批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柳州市大龙潭景区、贺州十八水原生态景区、贵港龙潭国家森林公园、北海金海湾红树林生态旅游区、钦州八寨沟旅游区、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区获评为首批自治区级生态旅游示范区。

土地和农村环境保护

  状况

  土地

  全区土地总面积2376.29万公顷。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利用情况与2012年变化不大。

  耕地

  全区耕地总面积442.52万公顷,比2012年增加1.10万公顷。比《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土地利用总年)》确定的广西201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421.33万公顷多21.19万公顷,比自治区下达的2013年耕地保有量目标424.64万公顷多17.88万公顷。

  农村环境

  20134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把清洁乡村活动与新农村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乡风文明建设、城乡风貌改造、农村绿化美化水平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等紧密结合,通过集中整治,全区各地乡村的脏、乱、差状况得到了初步治理,农村环境点、线、面得到全面提升,乡村环境卫生和面貌明显改观

  生态创建

  2013年,我区创建命名17个自治区级生态乡镇、203个自治区级生态村。截至2013年底,全区有21个镇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命名,43个乡镇获得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命名,373个村获得自治区级生态村命名。

  石漠化

  全区岩溶土地面积833万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35.1%,涉及10个市77个县(市、区),与2012年持平,其中:石漠化土地面积193万公顷,岩溶土地面积23.2%,潜在石漠化土地面积227万公顷,占27.2%,非石漠化土地面积413万公顷,49.6%。在现有石漠化土地面积中,轻度27万公顷,占14.0%,中度57万公顷,占29.6%,重度100万公顷,占51.9%,极重度8.7万公顷4.5%

  水土流失

  全区水土流失面积为505.36万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21.35%。按侵蚀强度分,轻度226.33万公顷,中度143.95万公顷,强烈73.71万公顷,极强烈48.04万公顷,剧烈13.33万公顷。

  措施与行动

  土地复垦、整治成效

  采取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整县推进土地整治、农民自发整治耕地等多种模式有效推进土地整治工程。2013年,完成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346.77万亩。

  严守耕地红线

  开展年度耕地责任目标考核自查及对设区市耕地责任目标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确保完成年度耕地保护任务。建立新增耕地数据底库,并对其进行清理和评估,确保新增耕地真实有效。

  加大土地整治力度

  重点抓好230个今年自治区结合扶贫开发、兴边富民、整县推进土地整治项目的前期工作,着力推进277个在建项目建设,组织开展土地整治项目年中检查,全面掌握全区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时限,促进了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进度。

  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加强占用耕地的审批管理

  加大补充耕地的确认工作力度,全区共确认新增耕地36432.4412公顷;建设用地审查报批严格执行耕地“占一补一”和“先补后占”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把落实补充耕地作为建设项目通过预审的必备条件。完成建设项目用地占用耕地审查9759.1468公顷,全部实现了占补平衡。

  加强课题研究,创新耕地保护机制

  完成《广西耕地保护机制研究》、《关于完善征地补偿机制的研究》、《农民自发组织小块并大块土地整治模式研究》、《广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研究》等课题,为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管理体系、改进管理手段和完善政策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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