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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PM2.5监测快速建设
广西高度重视空气质量监测和发布工作,积极部署PM2.5监测网络建设,分析和应对空气污染,将PM2.5监测能力建设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对各相关部门、各市建设工作的督办。全区4个环保重点城市南宁、柳州、桂林和北海市已全部完成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并正式对外实时发布PM2.5等6项空气质量新标准指标及环境质量评价AQI指数,所有监测点位都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进行联网并报送实时数据,比国家要求提前一年完成。其它10个非环保重点城市,各有1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完成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目前正在开展试运行监测,提前完成国家建设任务。
环境污染事故及纠纷的调处、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
2013年,全区共发生突发环境事件16起。其中,按事件等级分,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起,较大突发环境事件1起,一般突发环境事件14起;按事故诱因统计,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4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3起,因违法排污引发的环境事件4起,其他因素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5起。按环境要素区分,水污染事件15起,大气污染事件1起。
2013年,全区共发生各类环境污染纠纷1965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427起,处理了1917起,处理率为98%,其中结案1720起,结案率为90%。
2013年,全区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共29601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5365件,处理了29535件,处理率为99.7%,其中当年结案28994件,结案率为98%。
贺江水污染事件
2013年7月初,贺州市八步区莲塘镇、步头镇、信都镇的贺江段陆续出现网箱养鱼不明原因死亡情况。5日经检测发现水质存在镉、铊超标情况,自治区人民政府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全力开展应急监测,排查污染源,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消除污染物,经过15天的应急处置,7月20日8时贺江干流镉和铊污染物全线达标,实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确保沿江城镇不停水、确保沿江群众饮用水安全、确保西江水质达标”的目标。
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情况
2013年3月8日颁布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接到电话及网络举报信息近1100件(次),环境保护厅直接调查处理有效投诉15件。其中,水污染投诉10件,固废污染投诉4件,大气污染投诉1件;3件举报信息查实并已兑现奖金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