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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生态系统休养生息的丰富内涵和基本途径
习近平同志指出,中国环境问题具有明显的集中性、结构性、复杂性,只能走一条新路: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让生态系统休养生息,不是消极怠工、被动等待,不是不要发展、无所作为,而是一个积极主动进取,察势、蓄势、扬势的过程,是一个创造发展条件、积聚发展力量,把再造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进一步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过程。从现阶段来说,就是要让生态系统得以恢复,由失衡走向平衡,“治病祛疾”,进入良性循环;从长远来讲,就是增强耕地、江河湖泊、湿地、森林等自然生态系统的修复能力和自我循环能力,“强身健体”,提高生态服务功能。让生态系统休养生息的核心是“生息”,基本要求是“休”和“养”,停止过度开发和破坏活动,主动保育,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在策略实施上,以自然恢复为主推进重点突破。自然环境具有自我恢复、自我调节、自我修复、自我发展的自组织功能,在人类减少污染和损害的情况下,自然生态系统可以恢复自身强大功能,走向生态平衡。为此,应以自然恢复为主,加快对生态环境问题凸显的流域区域等重要生态系统实行休养生息。这些重点区域主要包括耕地以及退化的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不堪污染重负的江河湖泊,受到不同程度污染威胁的饮用水水源地等。
在生产力布局上,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底线确定发展方式和规模。在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下,经济发展速度越快,污染物排放量越大。对已经不堪重负的生态系统,必须摈弃扬汤止沸的老方,施以釜底抽薪的猛药,实行强制性保护。特别是对污染物排放超过环境容量的江河湖泊、草原、湿地,要对经济布局进行战略性调整,下决心退出一部分人口和产业,在某些特定区域实现部分产品或者行业的整体性退出,减轻生态环境压力,加大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恢复生态系统的生机和活力。
在方式方法上,综合运用工程、技术、生态方法以及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统筹考虑生产、生活和资源环境需求,综合运用工程、技术、生态措施,促进生态系统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强化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意志,对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生态化改造,修订和实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切实解决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问题,提高生态环境执法的刚性和权威。完善有利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环境经济政策,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