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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青海省长郝鹏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早日建成生态文明先行区
中国环境报记者安世远 通讯员夏连琪景淑媛西宁报道青海省政府日前召开创建生态文明先行区工作会议。青海省省长郝鹏强调,创建生态文明先行区是青海“三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积极探索和实践具有青海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之路,力争早日建成生态文明先行区。
创建工作两步走
郝鹏指出,青海要围绕“三年打基础、八年见成效”的“两步走”奋斗目标,到2015年,完成先行区建设的总体布局和基本框架,使生态状况明显好转,生态制度体系基本建立,生态文化建设全面推进;到2020年,形成主体功能区布局,在三江源综合试验区建设、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等方面为全国或同类地区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郝鹏提出,在创建生态文明先行区的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好3个重大关系:一是处理好保护生态与加快发展的关系,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合理规划生产力布局和调整产业结构。二是处理好保护生态与改善民生的关系,树立服务民生抓生态、改善生态惠民生的思想,推进生态建设与民生建设协调发展。三是处理好保护生态与维护稳定的关系,积极消除因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促使社会安定有序。
三件大事齐头进
郝鹏着重强调了事关创建生态文明先行区的3件大事。
第一,全力推进三江源二期工程。要扎实推进草原、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的保护与建设,统筹实施禁牧封育和草畜平衡管理、退牧还草、黑土滩治理、防沙治沙等项目,努力实现从应急式保护向持续性保护转变,从单一生态保护目标向生态好转、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的综合目标升级。
第二,着力推进三江源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建设。围绕保护生态、改善民生、区域发展、创新体制机制四大任务,以二期工程为载体,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建设任务,率先把试验区建设成为生态文明、经济发展、生活富裕、社会和谐的先行区和示范区。
第三,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坚持先行先试,积极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完善生态补偿制度、探索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推动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六大行动抓落实
据了解,今年,青海各地各部门将以“六大行动”为载体,力争生态文明先行区创建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一是开展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行动。启动生态功能红线划定工作,争取完成国家生态功能红线勘界,选择一个重要生态功能区开展划定生态红线试点,开展环境质量红线前期研究,优化生态安全格局。
二是开展生态屏障保护与建设行动。确保年内完成天然林管护5517万亩、国家级重点公益林管护7441万亩、治理沙化土地120万亩。
三是开展绿色产业构建行动。严把产业政策关、资源消耗关、环境保护关,决不允许为了加快发展而牺牲环境,决不允许把降低环保门槛作为招商优惠条件,决不允许在承接产业转移中承接污染转移,决不允许让各类产业园区或项目成为新的污染源。加快淘汰一批落后生产设备、工艺和产品,着力提升企业的节能、环保、安全和综合效益水平,腾出环境容量空间,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以内。
四是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从降尘、减煤、控车、治企等方面入手,全面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行动,力争今年使西宁空气质量优良率高于去年5个百分点以上,重点城镇大气环境质量达到西部先进水平,两年内东部城市群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75%以上。
五是开展建设美丽家园行动。积极推进城市节能降耗和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力争年内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污水处理率达到65%;再用3~5年时间,争取把西宁打造成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园林城市,把海东和格尔木打造成为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城市,把玉树打造成为高原花园、园林、卫生和环保城市。
六是开展生态文化建设行动。力争年内建成省级生态乡镇15个以上,省级生态村50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