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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任务
全面开展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重点的美丽乡村建设,以推进村庄卫生净化、道路硬化、村道亮化、环境绿化、房屋美化为目标,改善村容村貌和农民人居环境,为乡村生态农业、生态旅游、农家乐等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推进农村产业形态优化升级。
(一)实施“生态人居建设”行动。按照“规划科学布局美”的要求,推进中心村培育、特色村庄建设和农村住房改造建设,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建设美丽乡村,构建舒适的农村生态人居体系。
1.推进农村人口集聚。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大力培育建设中心村,依托现状条件较好、人口规模较大、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集镇和中心村,集约建设新农村中心居民点,引导农村人口集中居住。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全面整治农村闲置住宅、废弃住宅、私搭乱建住宅。实施“农村建设规范管理”工程,推广使用农民喜爱的农村住宅建筑设计方案,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结合村庄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旅游,整村推进建设一批美丽乡村。
2.推进生态家园建设。大力开展“绿化宝岛”行动,努力实现绿化、美化、净化、硬化、亮化“五化”目标。村镇规划布局合理,村容村貌整洁,植树栽花种草,村庄生活污染整治,着力推动农村水、电、路、气、房、网和优美环境“七到农家”工程,完成电改,改水改厕,鼓励使用沼气,架设路灯,推进通讯网、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人居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良好生态环境。
3.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实施“农村道路通畅”、“村村通”工程,深入推进农村联网公路、农民饮水安全、农村电气化等工程建设,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等化。到2015年,具备建路条件的行政村公路通村率和通村公路硬化率均达到100%行政村客运通达率达到80%以上,城乡客运一体化率达到55%以上。村内道路全面硬化,通达至所有规划保留的农民居住点。统筹建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健全农村文化、体育、卫生、培训、托老、通讯等公共服务。
(二)实施“生态环境提升行动”。按照“村容整洁环境美”的要求,突出重点、连线成片、健全机制,切实抓好全省现有的1万多个文明生态村的改路、改水、改厕、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村庄绿化等项目建设,提升建设水平,构建优美的农村生态环境体系。
1.完善农村环保设施。推进文明生态村建设工程扩面提升,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建设农村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卫生改厕等环保设施项目。到2020年,全省农村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农村垃圾集中收集的行政村全域覆盖,每个乡镇建有1个以上垃圾中转或处置设施,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0%以上,卫生户厕农户达到总农户数的90%以上,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高。
2.推进农村环境“连线成片”综合整治。按照“多村统一规划、联合整治,城乡联动、区域一体化建设”的要求,总结推广海口市美兰区“鹤舞九湖”、琼山区“九龙戏水”、文昌市白鹭湖片区、定安县“百里百村”、澄迈县打造 “福(山)桥(头)带”、“永(发)美(亭)带”和“老城罗美(含沙吉村)带”三条“美丽乡村”带、琼海市龙寿洋、博鳌和万泉河两岸3个片区的农业公园建设等做法,以“连点成带,全面推进”的思路,结合文明生态村建设,编制农村区域性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成片连村推进沿路、沿河、沿线、沿景区的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聚集效应。
3.开展村庄绿化美化。村内结合庭院经济打造花园村庄,形成森林(风水林)、农田(村外)、花果园(村内)的田园风光格局。以道路、水体两旁和村综合楼等公共服务场所以及农户房前屋后作为村庄绿化的重点区域,按照因村制宜、量力而行、实用实效的原则开展好村庄绿化。每个自然村新植苗木在500株以上,苗木成活率在95%以上、绿化完成后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其中乔木绿化面积占绿化总面积的70%以上,建设一批有特色的森林村庄。
全省2542个行政村,在村部办公室、村活动室周边根据实际情况建设不低于500平方米的绿地。制定保护措施、设置保护标志对古树名木进行统一管理、分别养护。
4.建立农村卫生长效管护制度。加强村庄卫生保洁、设施维护和绿化养护等工作,落实相应人员、制度、职责、经费,探索建立政府补助、以村集体和群众为主的筹资机制,确保垃圾、污水等设施正常运行。扩大垃圾分类试点。探索建设村综合保洁站,拓宽保洁范围。
(三)实施“生态经济推进行动”。按照“创业增收生活美”的要求,编制农村现代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海南品牌农业发展,推进产业集聚升级,促进农民创业就业,构建高效的农村生态产业体系。
1.发展乡村生态农业。编制农村现代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土地向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和合作组织集中,提升农村土地规模效益。深入推进现代农业园区、热带高效农业区建设,发展农业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经营,推广种养结合等新型农作制度,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培育和发展品牌农业,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森林食品生产。开展“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开展农民产业技能培训,培养科技致富带头人。
2.发展乡村生态旅游业。以建设美丽乡村为主题,着力实现乡村旅游景区化,推广琼海市12个风情小镇建设经验,把每个乡镇打造成独具特色魅力的旅游集散地,把每个产业园区、文明生态村打造成旅游景点,把农户作为一个文化小品来改造。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特”的乡村旅游,打造特色浓郁的休闲农业旅游景区景观集群,建设农家乐休闲等项目,推动文明生态村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实施“农家乐加快发展与规范提升”工程,强化“农家乐”污染整治,“农家乐”集中村实行村域统一处理生活污水,推广油烟净化处理等设备,促进“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四)实施“生态文化培育行动”。按照“乡风文明身心美”的要求,以提高农民群众生态文明素养、形成农村生态文明新风尚为目标,加强生态文明知识普及教育,积极引导村民追求科学、健康、文明、低碳的生产生活和行为方式,增强村民的可持续发展观念,构建和谐的农村生态文化体系。
1.培育特色文化村。建立省、市(县)级传统村落保护名录,编制农村特色文化村落保护规划,制定保护政策,加强传统村落保护,推广乡村特色民居建设。在充分挖掘和保护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古树名木和民俗文化等历史文化遗迹遗存的基础上,优化美化村庄人居环境,把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的传统村落培育成传统文明和现代文明有机结合的特色文化村。特别要挖掘传统农耕文化、山水文化、黎苗文化、华侨文化中丰富的生态思想,把特色文化村打造成为弘扬农村生态文化的重要基地。
2.开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把提高农民群众生态文明素养作为重要创建内容。有效整合农村文化资源,努力实现每个文明生态村拥有一间宣传文化室及相配套的文体活动设施。开辟生态文明橱窗等生态文化阵地,运用村级文化教育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知识宣传、培训活动,形成农村生态文明新风尚。
3.促进乡村社会和谐。积极推行以村党组织为核心和民主选举法制化、民主决策程序化、民主管理规范化、民主监督制度化为内容的农村“四化一核心”工作机制,合理调节农村利益关系,有序引导农民合理诉求,有效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