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美丽乡村建设指导意见(2014~2020)

2014年04月15日08:51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海南省 美丽乡村 乡村建设 乡村生态 乡村治理 村容整洁 省发改委

关于印发海南省美丽乡村建设指导意见
(2014-2020年)的通知

各市县财政局(综改办)、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新形势和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推进海南美丽乡村建设和海南新型城镇化建设,根据《海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海南省特色风情小镇(村)建设总体规划》和《财政部关于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通知》(财农改〔2013〕3号)精神,省财政厅(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海南省美丽乡村建设指导意见(2014—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海 南 省 财 政 厅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2月10日

海南省美丽乡村建设指导意见

(2014~202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海南美丽乡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根据《海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海南省特色风情小镇(村)建设总体规划》和《财政部关于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通知》(财农改〔2013〕3号),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抓住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大机遇,坚定不移地走科学发展、绿色崛起之路,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围绕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的目标要求,以深化提升“百镇、千村、万旅”工程建设为载体,以突出地方特色文化为灵魂,着力推进农村生态人居体系、农村生态环境体系、农村生态经济体系和农村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形成有利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农村产业结构、农民生产方式和农村消费模式,努力建设一批全国一流的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打造中外游客的度假天堂和海南人民的幸福家园,让全省人民及时享受到国际旅游岛发展的实惠。

(二)总体目标

根据《海南生态功能区规划》、《海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和县市域总体规划,结合“绿化宝岛”行动、城乡公园绿地建设、花园场镇建设、绿道体系建设和生态景观廊道整治工程等,按照“试点先行、重点培育、全面推进、争创特色”的要求,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从2014年开始在原确定的海口市琼山区、琼海市、澄迈县、儋州市、万宁市、琼中县为全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争取到2016年,将全省市县(区)纳入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每个试点市县(区)至少安排一处以上成片打造的美丽乡村片区,建设连通的百里百村生态休闲旅游网60%以上的乡镇开展整乡整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建设100个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到2020年,全部乡镇开展整乡整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建设1000个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总体实现以下目标:

——农村生态经济加快发展。循环农业、品牌农业得到发展,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园区化等模式广泛应用,“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乡村经济初步形成,生态农业、乡村旅游业等生态产业快速发展。

——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乡村农业面源污染以及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村道逐步硬化、生活垃圾逐步分类,村庄绿化美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基本建立,农村居住环境明显优化。

——资源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农村规划得以实施,农村人口集中居住和农村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农村节地、节材、节能、节水与环保技术得到普遍推广,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高。

——农村生态文化日益繁荣。农村传统村落得到保护,特色生态文化得到有效发掘、保护和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初步形成。

(三)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遵守一事一议民主议事程序,尊重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调动农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让美丽乡村建设成果惠及广大农民。

——坚持规划引导,突出地域特色。立足农村经济基础,依托自然地理条件,适应资源禀赋和民俗文化差异,突出地域特色,挖掘文化内涵,展现地方特色,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规划和优化农村建筑方案设计。

——坚持试点先行,重点突破。鼓励各市县(区)结合实际先行先试,在局部地区取得重点突破和经验模式后再逐步推开。

——坚持多元投入,配套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鼓励农民和社会各界投入美丽乡村建设,加强村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加大资金整合力度,集中力量办大事。

——坚持以市县为主,统筹推进。继续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市县为主”的工作机制,发挥市县政府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管理监督等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统筹推进机制。省各级加强支持和指导。

——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制度机制。深化乡村治理和公共服务供给保障机制等改革,创新适应美丽乡村建设的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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