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历程回顾

2014年03月03日15:46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生态文明 煤炭资源税 资源节约型社会 198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1986年 国情意识 重要生态功能区 生态环境损害

二、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保护体系

1992年到2004年是我国认识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保护阶段。在这期间,我国的环境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确立了走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保护道路,形成了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绿色核算、协调发展等新的解决环境问题的对策,完善了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和管理体系,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1992年,我国派出庞大的代表团出席了在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会前为了申明我国对环境与发展的主张邀请了41个国家的部长参加了在北京举行的会议,并发表《北京宣言》。会后,由当时的环保局局长曲格平组织起草了《我国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的政策报告。在这个报告中,明确提出我国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必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随后,由国家计委和国家科委为组长单位、国家经贸委和国家环境保护局为副组长单位、国务院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组织和指导编制了《我国21世纪议程》,把可持续发展战略作为我国长期发展的指导方针。1994年3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我国21世纪议程》,标志着我国的环境保护开始走向可持续发展阶段。

1.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994年到2004年,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完善,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保护政策提供了完善的法律支持。国家制定或修订了包括《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海洋环境保护法》(1999年)、《大气污染防治法》(1995年和2000年两次修订)、《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修订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防沙治沙法》(2001年)等,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放射性污染防治和水、清洁生产、可再生能源、农业、草原和畜牧等与环境保护关系密切的法律;国务院制定或修订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50余项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政府依照职权,为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和颁布了规章和地方法规660余件。

2.完善环境管理体系

在此期间,我国政府不断完善环境规范、监测和执法等管理工作,使环境管理体系更加完善。颁布了800余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北京、上海、山东、河南等省(市)制定了30余项环境保护地方标准;不断加强环境执法检查和行政执法,国家连续对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等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推动重点地区污染治理,建立起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并连续三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公民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海洋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实行各级政府对当地环境质量负责,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实施监督管理的环境管理体制。1998年我国政府将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升格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正部级),作为国务院主管环境保护工作的直属机构,负责对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管。国家建立了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并建立了区域环境督查派出机构,以加强部门和地区间的协调与合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级政府设置了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构。全国有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3226个,从事环境行政管理、监测、科学研究、宣传教育等工作的总人数达16.7万人;有各级环境监察执法机构3854个,总人数达5万多人。各级政府综合部门和资源管理部门以及多数大中型企业也设有环保机构,负责本部门和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从业人员达30多万。

3.重大环境会议及文件

1994年3月25日,国务院第1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我国21世纪议程一一我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制定了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战略方针;实行预防为主、谁污染谁治理和强化环境管理三大政策。1995年,我国制定了《我国环境保护21世纪议程》,提出应改变以大量消耗资源和粗放经营为特征的传统发展战略,进行内涵型扩大再生产;要重视对自然资源环境的保护,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

1996年7月在北京召开了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这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控制人口和保护环境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两项基本国策,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要把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摆在重要位置,确立了“九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我国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在这次会议中,江泽民同志指出环境保护是关系我国长远发展和全局性的战略问题,在加快发展中绝不能以浪费资源和牺牲环境为代价,并强调要做好节约资源、控制人口、建立合理的消费结构、加强宣传教育和保护自然生态5个方面的工作。

第四次全国环保会议后,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内容主要包括:到2000年,全国所有工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要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使本辖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趋势得到基本控制等。

1999年3月,在北京召开了“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这是一次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新部署,表明了中央领导解决好我国环境与发展问题的决心。此次会议为可持续发展时代的我国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在2003年3月9日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胡锦涛同志强调“要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将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贯穿到区域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和产品生产之中,使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废气物排放,逐步使生态步人良性循环。”

2002年1月,第五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要求把环境保护工作摆到同发展生产力同样重要的位置,按照经济规律发展环保事业,走市场化和产业化的路子,并对环境保护工作做了全面的调整与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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