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历程回顾

2014年03月03日15:46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生态文明 煤炭资源税 资源节约型社会 198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1986年 国情意识 重要生态功能区 生态环境损害

第二部分我国环境体制改革的回顾

一、初步确立环境保护体系

1978年到1992年是我国环境保护体系建立阶段。在此期间,党和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将环境保护写入《宪法》,明确提出保护环境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确立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并初步确立了环境保护的管理体系和法律法规体系。1978年12月18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实现了全党工作重点的历史性转变,开创了改革开放和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新时期,我国的环境保护事业也进入了一个改革创新的新时期。当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批准了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的《环境保护工作汇报要点》,指出“消除污染,保护环境,是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实现四个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绝不能走先建设、后治理的弯路。我们要在建设的同时就解决环境污染的问题”。这是我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次以党中央的名义对环境保护做出的指示,它引起了各级党组织的高度重视,推动了我国环保事业的发展。

1.建立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1979年9月,五届人大十一次常委会通过新我国的第一部环境保护基本法一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开始走上法制化轨道。1982年,国家又对《宪法》做出修改,在宪法第26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为后来我国全方位的环境立法提供了依据。在环境污染防治立法方面,制定了《海洋环境保护法》(1982年)、《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大气污染防治法》(1989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1990年)、《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1992年)等;在环境管理方面,制定了《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1982年)、《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1983年)、《环境保护标准管理办法》(1983年)、《关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1985年)等。同时为了加强环境的定量管理,20世纪80年代颁布了一批具有规范性的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保基础标准和环保方法标准。此外,在国家一些重要的民事、行政和诉讼等基本法律与企业法律中也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内容。到1992年,国家规定了各项环境标准共300多项。

2.确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1981年2月24日,国务院做出《关于在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这个决定的基本精神就是要加强环境保护工作,这是具有战略性的决定,也是我们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依据。1982年我国进行机构改革,将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撤销,办公室并入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名为环境保护局(作为部内设的司局级机构)。另外,在国家计划委员会内又增设了与环境保护工作有关的国土局。这样,就形成了由环境保护局、国土局和其他工业、资源、卫生等部门共同负责的国家环境与资源保护行政管理体制。1984年5月成立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由副总理李鹏兼任主任,1984年11月成立环保局,作为国务院环境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曲格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在职权和分工方面,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全国的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另外,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和国家科委负责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生产建设、科学技术发展中的环境保护综合平衡工作;其他各有关部委和军队负责本系统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以此为动力,各地方政府、各部委和我国人民解放军成立了环保机构,具有我国特色的环境管理、监理、监测机构遍及全国各地,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了国家级、省级、市级和乡、镇级五级环境管理机构。

3.重大环境会议

1983年12月31日至1984年1月7日,在北京召开了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这次会议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一个转折点,为我国的环境保护事业做出了重要的历史贡献。这次会议确立环境保护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一项基本国策,提出“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的方针,确定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谁污染谁治理”,“强化环境管理”的环境政策,并且提出了到20世纪末的环保战略目标。这次会议在我国环境保护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标志着我国环境保护工作进入发展阶段。1989年4月底至5月初,国务院在北京召开第三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提出了“努力开拓有我国特色的环境保护道路”,并且在总结第二次全国环保会议以来的强化环境管理经验,在已有的、行之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确定了八项有我国特色的环境管理制度,即继续实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排污收费制度这三项老制度基础上,又创造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制、推进污染集中控制和对污染源推行限期治理等五项新制度,对于深化管理、控制污染,推动环境保护工作上新台阶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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