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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报讯 环境保护部近日印发了《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基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环发〔2014〕10号,以下简称为《指南》),成为我国首个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纲领性技术指导文件。
环境保护部高度重视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自2011年《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提出划定生态红线任务后,环境保护部于2012年3月召开了全国生态红线划定技术研讨会,组建了以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环科院与中科院为主的技术组,并对全国生态红线划定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技术组在系统研究国内外生态红线划定相关理论与方法的基础上,通过问题研讨、科学论证、实地调研、试点验证等工作的开展,完成了《指南》编制工作,确保了生态红线划定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013年,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不断在国家层面得到强调和深化,社会各界对生态保护红线的理解和认知程度也在不断提升。生态保护红线的概念和内涵已由国土空间生态保护扩展到资源能源利用及环境质量改善等方面。环境保护部根据生态保护红线提出的背景与发展过程,兼顾资源、环境、生态三大领域重大问题与保护需求,提出了构建以生态功能红线、环境质量红线和资源利用红线为核心的国家生态保护红线体系。划定生态功能红线旨在保护对于维护自然生态系统服务持续稳定发挥、保障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具有关键作用的国土空间。《指南》定位就是为国家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提供技术支撑。
《指南》的适用范围是国家层面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核心目标是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但《指南》也为省级以下行政区的生态功能红线划定工作提供了参考依据。参照《指南》,地方政府可因地制宜开展地方级红线划定,保障区域生态安全。《指南》的主要内容包括对生态功能红线的定义、类型及特征界定,生态功能红线划定的基本原则、技术流程、范围、方法和成果要求等。
2014年,环境保护部将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任务,《指南》的发布标志着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进入全国整体推进阶段。下一步,环境保护部将对《指南》开展全国范围的技术培训工作,以省级行政区为单位落实生态功能红线划定任务。继续深化试点省份生态功能红线工作,建立适用于全国各地生态功能红线边界核定技术体系,使生态功能红线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