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家环保组织建议发改委划定河流开发生态红线

2014年01月01日12:49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河流开发 河流生态系统 报告 环保组织 水电开发 鲁地拉 淡水生态系统 科学发展观 生态破坏 生态影响

金沙江,住古村脚下。今年5月份后这一段被梨园电站淹没了。文大川供图

一份回应年初发布的《“十二五”能源规划》中的水电开发计划的民间环保报告《中国江河的“最后”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在12月24日公开发布。

这份由自然之友等全国19家民间环保组织共同完成的报告,旨在对过去十多年水电开发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思考并向发改委提出建议。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等内容,这被民间环保组织视为一个治理江河、有利江河生态恢复的重要指导思想,并希望政府能据此尽快通过河流立法落实生态红线的划定工作,确保河流开发不只从发电的经济价值考虑。

京华时报记者王辉

民间声音应得到重视

过去十多年中,自然之友、绿家园、绿色流域等多家民间环保组织,就在金沙江、怒江等江河流域上的水电站上马项目,与水电开发集团有过多次博弈。

民间环保组织指出现有水电开发审批制度的缺陷,存在生态和社会问题,以及在西南活跃地震带上筑坝的风险,但往往民间环保组织的“建言没有完全被体现在决策改进中”。

这与水电项目在上马前没有进行充分的信息公开有很大的关系。

报告执笔人、自然之友前总干事李波以报告发布前一个正在发生的案例来解释,十多家环保组织就金沙江金沙水电站“三通一平”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向环保部提交行政许可听证申请,但被环保部以非“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为由拒绝。

“这与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中有关公众参与的精神相违背。”李波说。

《报告》称,民间环保组织根据多年来关注水电站项目建设过程的经验,分析了水电开发决策和审批中制度缺陷,同时,报告还分析了水电开发过程中移民安置、生态系统破坏等方面的问题。

对此,李波称希望这份报告有助于国家在下一步制定河流开发与保护规划时有更为平衡的把握,在“十三五”水利规划和能源规划中及时提出应对的措施。

在当天的报告会上,自然之友还向水利部在线提交了申请《长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的信息公开,希望可以了解到目前的长江流域综合规划信息,进而获得对规划内容的知情,从而就水电开发与江河生态健康的平衡发出民间的声音。

江河的作用不只是发电

2009年,中国在哥本哈根气候会议上承诺,到2020年减排目标较2005年下降40%-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15%。在此背景下,水电开发似乎被视为“节能减排”的重要手段。

2013年1月,国务院印发了《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在该规划中,2010年至2015年将开工建设常规水电1.2亿千瓦;至2015年,水电将成为节能减排的重要替代能源之一,总装机容量将达到2.6亿千瓦。

伴随这份“十二五”规划,还有数十个大型水电基地名单的公布,也再次让民间环保组织担忧起来。《报告》称,在计划开工的五十几个重点建设项目中,大多数都位于中国西南江河上游生态极其脆弱的区域,重庆小南海和云南怒江等在社会上引起诸多争议的项目也位列其中。这些快速上马的水电项目将使本来就已经濒临崩溃的中国河流生态系统雪上加霜。

“江河的作用难道就是发电吗?”李波在报告发布当天的主旨发言中指出,它们还应有多重的生态服务价值。对那些具有生物多样性和对人类价值丰富的河段,不宜开发,应保留下来。

2013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的第三年,“若不马上针对水电能源规划做出反应,等这些水电项目纷纷上马后,中国的江河将变成一系列的水库群。”他在该报告中直陈水电开发过度可能带来的危害。“现在我们能做的,一方面通过呼吁将虎跳峡、怒江等河流保留下来,另一方面则是研讨在大坝已建成的情况下,希望水利部门与我们共同思考和应对面临的后果局面。而且江河过度开发造成生态破坏,也将有可能伤及水电集团本身的利益。”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评价道。

□问题

水电开发四症结

据《报告》统计的资料显示,目前已建或在“十二五”规划中重点开工建设的有181个水电站,主要集中在中国西南地区的主要江河上,包括雅砻江、怒江、澜沧江、金沙江和岷江等江段,而这些区域也正是生物多样性最为集中的地带,其蕴含着比水电效益大得多的资源和多重价值。

在过去10年,无序开发的水电站,已一再突破这些流域的生态红线,使得中国河流的生态系统已受到严重的破坏,例如珍稀鱼类的减少和灭绝。上游水电开发蓄水也为下游带来了河道干涸、湖泊干枯的结果。洞庭湖、鄱阳湖的干旱就是鲜活的案例。

此外《报告》还指出,水电开发带来其他几个方面的消极影响和教训。

一、电站的决策和审批缺乏制度保障。这点表现在水电站在审批过程中本末倒置,江河流域综合规划的出台,以及流域综合规划的环评过程一直滞后于单体水电站上马的速度;其次公众参与的价值、渠道与方法都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对有争议的项目,公布的环评报告简本上信息非常有限,申请公众听证会也常遭到拒绝;此外“三通一平”开工规定的制度缺陷造成了大多数水电站未批先建的乱象,如2005年金沙江下游梯级中的溪洛渡和向家坝水电站和中游梯级中的鲁地拉和龙开口电站都是“先上车后买票”,绑架了电站主体项目的审批过程。

二、移民的妥善安置以及其公平和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一直是困扰水电行业的重要问题。因此,移民政策在充分知情、协商、赔偿、可持续生计等政策上,亟待改善。

三、中国西南地区的地震不容忽视。中国西南作为地质和地震活跃带上的高风险,西南江河处在特殊地质构造和恶劣地质环境下,曾发生过多次烈度较高的地震并引发了众多的大型塌陷,造成河流改道和堰塞湖的危害。

四、水电大坝管理的任务会日益加重。中国在“十一五”计划之后,在水坝总量、高坝总数以及水电装机总量,早已超出其他国家。维护这些大坝的安全,消除各种隐患和风险,减少大坝的生态影响,安置大坝移民社区等任务,都将给目前的水电大坝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对策

挖掘风能太阳能替代水电空间

针对目前大江大河上的水电开发无序带来的问题,《报告》也给出民间环保组织的建议,希望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河流保护立法,划定生态红线和发展可再生能源。

首先,借鉴国外的水电开发必须受制河流保护立法的经验,尽快通过河流保护立法,落实江河生态红线的划定,在已建和未建保护区的河段开展及时的、抢救性的研究和红线划定工作。

《报告》建议参照国内外环保组织已经在中国西南划定的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域,进一步落实中国西南地区的澜沧江、怒江和长江流域中的淡水生态系统生态保护红线。在划定生态红线的区域内,实行一票否决的水电项目审批机制,而对优先保护区域内已经建设的水电项目,则要展开生态补救的工作。

其次,应建立和完善江河治理和水电开发决策中的公众参与和公开听证制度,如期望获得2010年由水利部发布的《长江流域综合规划》全本内容,以期了解整个江河流域的综合规划信息,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民间的建议。

与此同时,李波说,环保组织也给出了最直接的建议,即取消“三通一平”先于水电项目主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通过的制度。此前,“三通一平”前期工程,先期开工造成的施工事实,也从未出现过主体过程没有获批,从而关停前期工程并恢复原状的实例。

《报告》还指出,水电与节能减排的关系,还取决于水电是否助长了“两高”产业长期产能过剩的问题。此外,在“十二五”能源规划之前,非水能可替代能源的发展潜能一直被严重低估。在“十二五”能源规划中,风能发电和水电的新增装机量非常接近,分别为7000万千瓦和7400万千瓦,而计入的太阳能发电目标最新调整为4100万千瓦。这意味着,太阳能与风能预计在2015年的新增装机将达到1.11亿千瓦,这将超过水电在“十二五”规划中的新增装机量。因此建议,应该大力挖掘非水能可再生能源的增长空间,替代部分在江河源头的水电开发计划,从而减轻水电开发对江河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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