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就《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答问

2011年11月17日15:47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环境空气污染 环境空气质量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大气颗粒物 空气污染物浓度 环境风险 环境信息

8、公众对于优良天气的感官感受与空气污染指数(API)常有背离之感,请问是否源于PM2.5等未纳入评价因子?根据二次征求意见稿的方案,是否会改变目前空气污染指数(API)与人们环境感受不匹配的状况?

答:公众对于优良天气的感官感受与空气污染指数(API)常有背离之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目前纳入空气污染指数的评价因子偏少,已经不适应我国当前空气污染评价要求;二是API发布的周期(前一日12点到当日12点)与传统意义上的自然日有区别;三是24小时的周期评价结果与某一时刻的感官存在一定差异。对于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PM2.5是造成差异的重要原因之一。目前配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而制定的《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日报技术规定》颁布实施后,预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两者之间的差异。

9、您刚才说的《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日报技术规定》与原来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变化?

答:配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修订,环境保护部同时开展了《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日报技术规定》制定工作。AQI比API主要有四个方面改进:一是将环境空气污染指数(API)改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与国际通行的名称一致。二是评价因子增加了O3、CO和PM2.5,以更好地表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反映我国当前复合型大气污染形势;三是调整了指数分级分类表述方式,与对应级别空气状况对人体健康影响的描述更匹配;四是完善空气质量指数发布方式,将日报周期从原来的前一日12:00到当日12:00修改为0点到24点,并规定实时发布SO2、NO2、PM10、CO、PM2.5、O3小时浓度和O3的8小时浓度。

当然,由于评价内容的增加将使AQI评价结果与API评价结果产生差异,在部分地区甚至会差异很大,这并不意味着客观环境状况的改变,而是评价方法改变所导致的。开展AQI评价和报告,首要任务是为公众提供简洁明了的空气质量状况和保护健康建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日报技术规定》中提出了不同空气质量状况下保护人体健康的具体建议,这将为提高环境信息公开效果、实现环保服务民生提供基础和技术支持。

10、从目前情况看,我们有无能力做好PM2.5的监测工作?对此项指标监测的技术准备如何?

答:虽然目前已有成熟的PM2.5监测技术,并且我国已经在部分城市开展了包括PM2.5在内的城市空气质量试点监测工作,但由于在全国统一开展PM2.5监测涉及仪器设备购置安装、数据质量控制、专业人员的培训、财政资金的支持等大量系统的准备工作和能力建设工作,因此目前在全国范围内立即开展PM2.5监测工作还有一定难度。为配合新标准的实施,“十二五”期间,我部将联合国务院有关部门继续加大投入,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确保在标准全国生效时实现各地有能力开展PM2.5等新指标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

11、新标准的发布实施是否意味着我国大气环境污染将得到有效控制?环境空气质量该如何改善?

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工作本着科学发展、环保为民的理念,增加了PM2.5和臭氧8小时指标、收紧了PM10和NO2限值,这对于加强大气环境保护、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将产生积极促进作用。与此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不管是控制PM10还是PM2.5,改善环境质量的关键是减排,只有排放少了,污染物浓度降低了,加上我们周围的生态环境好转了,我们的空气质量状况才能真正得到改善。国际经验表明,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是一项艰巨的、复杂的、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12、新标准预计什么时候实施?是否可以提前实施?

答:新标准拟于2016年全面实施,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此之前有两种提前实施方式:一种方式是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指定部分地区提前实施本标准,具体实施方案(包括地域范围、时间等)另行公告;另一种方式是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区域环境保护需要自愿提前实施本标准。上述规定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一是作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体系核心的环境质量标准,实施工作复杂、涉及因素众多,从发布到实施应留出必要的准备时间。二是考虑到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实施新标准的准备工作进展将有快有慢,其中一些区域实施标准的经济技术基础较好,且复合型大气污染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可以率先实施本标准,当然,我们更鼓励各地主动提前实施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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