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管不住 广东城市垃圾管理条例被指形同虚设

2011年10月19日16:27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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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了《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专题汇报会。作为一部从2002年起开始实施的地方性法规,近十年来,《条例》为推动广东省城市垃圾的处理做出了一定贡献。但在成绩面前,检查组更多的是看到了不足。有检查组成员直指,与广东经济发展的速度相比,对城市垃圾的处理能力之弱,建设力度之慢,简直是让《条例》“形同虚设”,“广东应该感到不好意思”。

56县(市)简易处理垃圾

据介绍,截至2010年底,广东省市县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0%,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列浙江、江苏之后,居全国第三位。在21个地级市中,茂名、汕尾尚未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全省60多个县(市)中,仍有56个县(市)的垃圾尚未实现无害化处理,与已实现“一县一厂(无害化处理厂)”的河南、浙江、海南等省份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检查组成员、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潘大林手拿《条例》激动发言:“《条例》要求,政府应当对城市垃圾产生和处理的全过程实行管理,从源头减少垃圾的产生量,对已经产生的垃圾,要积极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回收利用,防止污染环境。这是政府应该做的,但实际情况与《条例》的要求相比,差距巨大。10年了,56个县(市)、两个地级市都还没有无害化垃圾处理厂,《条例》基本就是形同虚设。”

农村垃圾已危害水质

多名检查组成员指出,本应从城市延伸到农村的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更令人担忧。据统计,根据人均垃圾产生量1公斤/日的理论值计算,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约3.5万吨/日,由于县级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建设滞后,村镇垃圾收运设施不足,加上农村没有专门的保洁队伍,积存的垃圾越来越多,引发的污染问题愈发突出。

检查组成员指出,在农村常见的现象是,有了垃圾往河边堆。“政府花了大力气建污水处理厂,基本做到一县一厂,但问题是再多的污水处理厂也难以处理完这些随意倾倒的生活垃圾对水源的污染。在垃圾处理的问题上,广东做的还赶不上经济发展不如自己的省份,应该感到不好意思”。记者黄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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