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筑垃圾年产超3亿吨 "点石成金"需过几道坎

2011年10月18日10:50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建筑垃圾 细骨料 振动筛 喂料机 建筑废弃物 资源化综合利用 变废为宝 循环利用

行业健康发展亟待政策引导

循环利用建筑垃圾企业、行业专家及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认为,我国的建筑垃圾循环再利用目前处于起步阶段,要促进这个“萌芽”行业的健康发展亟须法律、政策和舆论等方面的正确引导,让“放错位置的资源”发挥价值。

首先,全国应确定一些基础较好的城市试点,出台地方法规进行引导,在吸取各地经验的基础之上出台相关规定。地方法规应从建筑拆迁的评估、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加工处理、产品质量和产品推广方面给予规范和指导,特别是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后续加工处理应确定由一个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防止职能交叉形成“三不管”状况。

目前,青岛市已启动了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的地方性立法程序。7月份,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在青岛理工大学的配合下完成了立法前评估,预计明年出台法规,这将成为继深圳之后的全国第二个城市出台有关建筑垃圾的地方立法。

其次,扶持再生利用企业的发展。再生利用企业消化的城市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垃圾,目前我国循环利用率低,行业刚刚起步,需要国家在税收、土地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最重要的是保证建筑垃圾无偿送到再生利用企业手中,降低再生建材产品成本,提高其价格竞争力。

侯方正认为,为扶持再生利用企业的发展,在税收等政策能优惠,如减免使用再生建材建筑企业的税收、要求一般民用建筑使用至少15%的再生建材或要求申报绿色建筑使用30%以上的再生建材等,加快产品的推广应用。此外,力争在世博会、世园会以及各类备受关注的展馆建设过程中使用再生绿色建材,提高其公众认可度。(记者 张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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