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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土资源部会同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海洋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污染风险防范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各石油公司于10月14日前完成全面自查,10月15日起部门联合检查组将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三大国有石油公司及8个作业者(其中7个为外资或合资)覆盖面将达到100%,所有油田都要登平台检查。11月15日前,形成检查报告,上报国务院。 (记者于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