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09年西藏自治区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09年,全区共有天然草地8200万公顷,其中,可利用天然草地面积5500万公顷。由于受全球气候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局部地区出现草地退化和沙化现象。
全区现有森林1462.6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 11.91%。
全区湿地600余万公顷,约占全区国土面积的4.9%,名列我国首位,并拥有世界上独一无二的高原湿地。
措施与行动
2009年,开展了森林、草地、湿地等领域的生态补偿研究,启动了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试点工作,强化退牧还草工程管理,加强草原“三害”治理。
2009年,全区共完成植树造林74.28万亩,新封育面积42.25万亩。继续实施长江上游“三县”天然林保护工程,投入资金2445万元,建设生态公益林2.1万亩,封山育林2万亩。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投入资金1850万元,完成退耕还林工程荒山荒地造林15万亩。落实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75846万元,对全区7地(市)65个县(市、区)的15169.1万亩国家重点公益林进行了管护。实施了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工程,完成工程造林近29.61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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