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我国防沙治沙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国土地沙化总体上实现了从扩展到缩减的历史性转变,沙进人退的局面初步得到遏制。防沙治沙有效改善了农牧业生产条件,推进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生产方式转变,促进了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2009年,防沙治沙工作又有新进展,大事喜事不断,省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全面落实,重点治沙工程稳步推进,石漠化治理工程顺利启动,监测预警全面展开,履约与国际合作不断深化。回顾去年,我们梳理出了2009年防沙治沙领域发生的10件大事。
1.国务院批准《省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2009年3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09〕29号文批转了经国务院同意的《省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办法》规定,考核工作为5年一个考核期,实行中期督查和期末综合考核,期末综合考核结果交由中央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省级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实行通报。中期督查情况向国务院报告,并向被考核单位通报,2009年已完成中期督查工作。
2.贾治邦局长获联合国“防治荒漠化杰出贡献奖”
2009年5月12日,《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公约秘书长吕克尼亚卡贾先生签署嘉奖证书,授予中国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防治荒漠化杰出贡献奖”,以褒奖贾治邦局长对中国荒漠化防治事业的卓越领导和杰出贡献。
3.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林业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2009年2月17日,召开了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林业建设工作会议,总结了2008年工作,系统部署了2009年工作。2009年完成中央投资6.3亿元,完成林业建设任务686.45万亩。到2009年底,工程已累计完成林业建设任务8638.82万亩。
4.第四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工作全面展开
2009年3月26日,国家林业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正式启动第四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工作。土地荒漠化和沙化监测每5年开展一次,此前我国分别于1994年、1999年和2004年开展过3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第四次荒漠化监测的外业工作已全面完成,有4000余名技术人员参加此项工作。本次监测工作历时一年半左右完成,将进一步全面准确查清我国荒漠生态系统状况、动态及防治绩效。
5.《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林业专项规划(2006-2015年)》批准实施
2009年3月26日,国家林业局批准并实施了《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林业专项规划(2006-2015年)》。规划的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完成石漠化治理面积约7万平方公里,占工程区石漠化总面积的54%,新增林草植被面积822.65万公顷,植被覆盖度提高7.8个百分点,每年减少土壤侵蚀量2.8亿吨。5月27日在贵州毕节地区召开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启动会。2009年完成林业治理任务16.85万公顷,中央林业投资3.57亿元。
6.我国林业系统第一个国家级荒漠化研究所成立
2009年6月17日,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荒漠化研究所正式成立。从此,我国林业系统荒漠化研究有了专门的科研机构,将为进一步加强我国荒漠化基础研究,发挥林业科研机构在荒漠化、石漠化防治工作中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作用。
7.《沙化土地监测技术规程》国家标准颁布实施
2009年7月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沙化土地监测技术规程》,规定了沙化土地监测采用的土地利用分类、沙化土地分类、沙化土地程度划分,同时规定了沙化土地监测的内容和方法、技术流程、监测成果、质量要求等内容。
8.中国(内蒙古)第二届沙产业博览会
2009年8月8日,举办了中国(内蒙古)第二届沙产业博览会,展示了沙产业发展成果,总结交流了经验,研究部署了沙产业发展工作。
9.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九次缔约方大会召开
2009年9月21日~10月2日,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九次缔约方大会在阿根廷召开,我国代表团关于加强全球评估、促进里约公约协同,重视防治荒漠化对抵减碳排放作用等重要建议得到普遍重视。在公约框架下举办了库布齐国际沙漠论坛,启动了“中德北方荒漠化防治财政合作项目”。
10.沙尘暴地面监测站建设顺利启动
经国家林业局批准,北方重点地区25个沙尘暴监测站正式启动运行,主要是监测沙尘暴发生发展趋势和灾害损失评估。(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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