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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曾在深圳GUCCI(古驰)旗舰店工作过的员工近日在网络上发表了一封《集体辞职的古驰员工致古驰最高管理层的一封公开信》,控诉古驰公司在100多项行为规定中限制员工:喝水要申请,上厕所要报告,孕妇一站就是十几个小时等,甚至怀孕7个月员工仍要上夜班,最终致使孕妇流产。网帖在网友中引起强烈反响。
“综合工时制”是争议焦点
据离职员工介绍,他们今年1月就向古驰提出了赔偿请求,但GUCCI(中国)贸易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回复离职员工的公开信表示,根据核查电脑中全部历史考勤记录及加班记录,“确认公司不存在没有足额支付加班费的情况”。
数位离职员工表示,古驰实行的是所谓的“综合工时制”,上一天班轮休一天,一天的工作时间大约为10小时,但每晚10点下班后,员工们都要“先打卡下班再加班”,往往要“清点货物到凌晨两三点钟”,因为这样就算正常下班,不用计算加班工资。
几名离职员工的代理律师、深圳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乾武表示,离职员工加班时限和加班工资之所以难界定,主要是GUCCI公司对普通营业员采取了不合理的“综合工时”考勤制度。GUCCI深圳旗舰店的“综合工时”审批是在上海取得,能不能适用在深圳,这是一个疑问。此外,“综合工时”考核的适用,必须取得大多数员工或者工会的同意。但在深圳,该制度的实施没有征询任何员工的意见。再次,由于“综合工时”产生的加班计算需要等待一个月,这个过程中会不会因为某些原因产生变动,也是得怀疑。
杨乾武表示,“综合工时制”仅适用于不能使用“标准工时制”的工种,比如类似渔业工人这种季节性比较强的公众。“GUCCI公司的这种做法,就是刻意模糊加班时限,让员工拼命干活”。
一封古驰公司高管发给各门店经理的邮件显示:“严谨提醒关于晚上点数一事,现在规定不管任何原因,任何理由,到晚上11点还没有点数正确,必须立刻打电话给我报备,并让所有员工下班。”杨乾武表示,这封信可从两方面理解,一方面古驰在社会的舆论压力下做出了改进,显示事件在朝好的方向发展,但即便如此仍违反自己公司规定的下班时间为晚上10点的规定;另一方面,这也反过来证明过去情况比现在更加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