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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五、重大项目
(一)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
服务我省优势产业和重点学科发展需要,构建具有湖南特色的科技领军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造就一批政治素质过硬、创新能力卓越、引领作用突出、团队效应显著、在国内和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的科技领军人才。健全科技领军人才选拔制度,采取由院士直接推荐和各市州、省直及中央在湘单位推荐的办法,由院士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投票确定。完善项目支持、经费资助、培训进修、导师带培等措施,加强科技领军人才培养。科技主管部门和科技领军人才所在单位配套安排相应专项经费,用于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建立完善目标管理、跟踪管理等制度,加强科技领军人才管理考核。
(二)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
适应"发展文化经济、建设文化强省"需要,遵循宣传文化人才成长规律,结合宣传文化队伍特点,加强理论、新闻、出版、文学艺术、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优秀人才培养。抓好"五个一批"人才培训工作,着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建立"五个一批"人才通气会制度、休假休养制度,保持与他们的经常性联系。加大对"五个一批"人才的扶持与激励,在项目申报、创作生产、成果推荐、宣传表彰等方面予以倾斜。
(三)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能力提升计划
按照做强做大高新产业、优势产业和重点产业的要求,实施"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能力提升计划",培养造就一批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战略眼光和全球视野,善于驾驭现代大企业集团的战略型企业家;一批既懂高新技术、又精通现代管理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家;一支职业素养强、熟悉市场运行规则、具有良好市场声誉、在生产经营和资本运作中具有较高造诣的职业经理人队伍。依托国内著名高校举办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研修班,依托跨国公司和境外著名商学院举办企业家境外高级研修班,重点培训重要骨干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通过举办研修班、专题辅导、到国内外知名企业挂职锻炼等形式,抓好年收入过100亿元的骨干企业和100户左右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能力建设。完善企业家后备人才培养机制,每年从企业选拔一批优秀青年人才到境内外知名高等院校攻读MBA课程等。建立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制度,开展职业经理人培训和资格认证工作。
(四)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组织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百人计划",在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国家级科技合作基地、省属国有企业、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主的各类园区等,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湘创新创业。各级政府和用人单位要为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充分发挥其作用。
(五)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工程
着眼于提高我省培养创新型人才的能力和水平,实施"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工程"。继续抓好特级教师评选工作。克服教师评价中片面追求科研项目和论文的倾向,建立科研和教学并重的评价机制。通过研修培训、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等方式,重点培养和支持教育教学骨干、"双师型"教师、学术带头人和校长。到2020年,全省省级骨干教师和市、县级骨干教师分别占中小学教师总数的7%和15%以上,职业院校专业教师中"双师型"教师达到90%以上,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学教师达到90%以上。进一步加大"芙蓉学者计划"实施力度。力争产生一批国内领先的优秀学科带头人和能领导本学科进入国际先进水平的领军人才。
(六)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适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全民健康需要,实施"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加强以全科医师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乡村医生执业规范化。加强高层次科研、医疗、卫生管理等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批医学杰出骨干人才。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优秀卫生人才到基层和湘西地区服务。对长期在城乡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业务培训、工作生活待遇等方面适当给予政策倾斜。
(七)高技能人才振兴工程
以提升职业技术能力为重点,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工程"。依托高职院校、技师学院、技工学校和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建立健全"培训、练兵、比武、晋级"四位一体的职工技能提升机制,提高企业职工培训经费提取比例,确保所提经费的60%用于一线职工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培训。大力实施"百千万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百万培训工程"和"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完善政府技能型人才表彰、津贴和奖励制度,完善技能型人才薪酬制度,设立"首席技师"岗位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大力开展企业职工培训,推行名师带徒制度。加强职业教育科技园、技能人才培养院校和顶岗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建成一批国家示范性高职学院、技师学院、重点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及省级重点顶岗实习实训基地。通过整合资源,使高职院校、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八)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养计划
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养计划"。加强对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农业专业大户、农民经纪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的培养,使他们成为企业家和本领域、本行业(专业)的专家或技术带头人。选拔一批有发展潜力的农村实用人才,与省、市、县级涉农专家和农技人员结对,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加快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养基地建设,发挥好各类农业科技园区、科技示范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技术协会等的作用,指导和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开展各种农技服务和经营活动。
(九)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
紧紧围绕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和人才的多元化需求,实施"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扩大科技特派员工作覆盖面,每年选派科技特派员5000人左右,形成稳定的科技特派员队伍。整合利用农村科技信息服务资源,为科技特派员搭建创业服务平台。探索设立科技特派员创业基金,以创业行动贷款担保等支持方式,为科技特派员创业提供良好条件。建立完善科技特派员创业培训网络体系,提升科技特派员创业能力。落实科技特派员创业激励政策,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特派员和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十)大学生基层培养计划
着眼于解决基层特别是边远落后地区基层人才匮乏的问题,培养锻炼后备人才,积极引导和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到边远落后地区创业就业。进一步落实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力争五年内实现每个村(社区)都有一名大学生的目标。逐步扩大选调生、选拔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计划,保证这些项目吸纳的大学毕业生人数逐年增加。统筹各类大学生到基层就业创业计划,实施政府购买工作岗位、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提供创业扶持等措施。对自愿到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文化站、农技推广站等机构工作的大学生,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湖南人才规划纲要》的实施。制定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重大工程实施办法和具体年度实施计划。市州、县市区要健全人才工作机构,做好《湖南人才规划纲要》实施的组织工作。
(二)健全规划体系
各市州、县市区、省直有关部门要以《人才规划纲要》和《湖南人才规划纲要》为指导,结合实际编制本地本行业系统和重点领域人才发展规划,形成全省人才发展规划体系。
(三)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人才规划纲要》和《湖南人才规划纲要》实施目标分级责任制度和评估指标体系,把实施情况作为对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考核的重要指标。加强对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四)营造良好环境
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人才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宣传实施《人才规划纲要》和《湖南人才规划纲要》的重大意义、指导方针、目标任务、重大举措,宣传实施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和成效,营造人才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