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是一项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笔者外出调研时发现个别地方的新农村建设存在“小脚穿大鞋”,与当地经济发展极不相称的现象,各地应该予以规避。
现象一:住房规划建设“一个样”。新农村建设变成了追求是规划、建筑风格的统一。一样的楼房,一样的玻璃。规划设计没有结合本地经济发展状况和居民的生活习惯,更没有尊重群众的审美观念,体现个性和特色,完全失去了农村的本色。
现象二:对象不分穷富“一齐走”。个别地方为尽快达到所谓的新农村建设指标,既不分类指导,做好规划,也不正视农村的现状,更不尊重农民的个体差异,而是采取强制措施动用大量的民力财力,结果导致群众负担增加,甚至造成个别农户返贫。
现象三:选择短期项目“一阵风”。选择新农村建设项目不结合当地实际状况,引进适合本地发展的产业项目,将已有传统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而是大搞短平快,选择一些看上去见效快,实际上没有生命力的项目。
现象四:宣传组织发动“一头热”。新农村建设,不能单靠政府,关键要组织发动农民群众自己发展生产,发展经济。而少数地方干部官僚主义和本位主义思想严重,不充分利用村民自治这一平台,没有广泛应用先进性教育成果,让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地参与新农村建设,导致一些群众不但不思进取,反而因为上级给予了帮助、扶持,而产生坐享其成的依赖思想。
现象五:进度评比检查“一刀切”。个别地方干部以为新农村建设可以一蹴而就,便以制定新农村建设进度时间表来推动新农村建设工作,检查考核方式就像教师给学生改试卷,必须按照标准答案答题,否则便视为不合格。
这五种现象带来的结果,只能是脱离群众,党不满意,群众不高兴。实在是不可取!(王志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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