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5月24日电 题:谨防“莫须有”的收费吞噬惠农政策
近日记者在安徽农村采访时了解到,免除农业税后本应减轻的农民负担,在一些地方却呈现反弹势头,个别地方问题还相当严重。免税之后农民负担反弹形势不容乐观,必须引起各地高度重视并坚决予以遏止。
在安徽无为县,2005年六店乡政府以红头文件形式向各村下达包括农业开发项目费、以资代劳费、圩区抗灾费和村村通资金共4项“公共性财贸任务”。该乡石山村在向村民征收费用时,又擅自在乡里规定的收费标准上额外加码,未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违规征收“一事一议”费和生产性收费,搭车收费27万元。去年石山村农民亩均负担157元,人均负担231元。六店乡全乡合计农民负担任务达324万元之多,绝大部分是不合理的负担。
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安徽六安、庐江等市县。在六安市孙岗镇,不少村民的“涉农补贴卡”变成“伤心卡”,当地村干部在村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他们“涉农补贴卡”上的钱取走,抵扣“莫须有”的水费和未经村民代表讨论的“一事一议”费。在庐江市,一些地方甚至仍在违规向农民追讨国家明文禁收的农业税尾欠。
近两年,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推进和全面免除农业税政策的实施,农村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喜人景象。但上述事例却提醒人们,免除农业税后,农民不合理负担不仅没有消失,反而较之以往更趋隐蔽、更加复杂。
“体制惯性”是农民负担反弹的潜在因素,一些地方基层政府部门人浮于事、经费不足,很容易盯上农民的口袋,侵害农民利益。特别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背景下,各地想办、要办的事情很多,如果指导思想不明确,操作方法不慎,极易导致不顾民情民意盲目建设,从而加重农民负担、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使新农村建设遭受挫折。
个别地方出现的增加农民负担问题,必须严肃认真查处。减轻农民负担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应该始终绷紧这根弦,增强做好减负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通过落实各项减负政策,严明减负纪律,特别是结合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积极探索源头预防措施,完善相关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预防和遏止农民负担反弹。(新华社记者葛如江、杨玉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