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天,“新农村”汇聚众人目光,媒体争相报道各地新农村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确实意义重大,条件具备,群众热望,需要加大力度,抓紧实施。但也有一个问题应当注意,这就是有些报道只聚焦于盖新房、上项目,而较少关注建设新农村还面临什么样的现实问题。
其实,去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公布后,“新农村”就成为舆论热点,不少地方纷纷展示新农村建设的喜人成就。这其中,不乏真正从推动农村经济增长、保障农民利益入手的脚踏实地的“新农村建设”,但也似有将“新农村”概念简单化之嫌的现象。
比如,尽管大家都清楚,中央对新农村建设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字要求,但在做的时候,有的地方却更多地落在了“村容村貌”的整顿上:有的整修文化广场、建设中心村道;有的建“农民式别墅”和“精品小区”。凡此种种,其实是没有吃透中央关于“新农村建设”的精神,个别的甚至从政绩建设的角度出发,将“新农村”速成为一种形象工程。
还值得注意的是,简单化并不单表现在单纯“旧地盖新房”,改变村容村貌上,同时也表现在简单地把新农村建设视为启动内需的权宜之计上。
最近,有些经济学界人士不断地向公众重提农村市场的重要性,他们把拥有9亿人口的农村看作目前亟待释放的最大一块消费市场,并希望通过改进农村基础设施、增加农村购买力、财政资金倾斜等方式拉动内需,从而帮助中国经济远离可能的通货紧缩。
看上去,这样的想法似乎很有道理。但问题是,是否应该简单地以经济眼光把农村看作一个消费市场,或是扩大内需的某种手段?
应当看到,当前的农村正站在新一轮大变革的门槛上。取消农业税后,催生一种“倒逼”态势,把农村各项改革的时间表大大提前。而从某种意义上说,当前热说的“新农村建设”,应是农村全面综合改革的一次新的重要探索,其根本目的是提高农村和农民的生产生活水准。
其实,改善农民居住环境也好,提高农业生产水平也好,核心都是为让农民得到更多便利和实惠。因此,一定不能急于求成,应当充分考虑农民的实际能力,更不能违背农民的意愿。
此次,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
改变农村落后面貌的急迫心情,我们都能够理解。但实践中却急不得。必须看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是个历史性的进程。要想彻底改造农村的面貌,不可能一蹴而就。而促进农村经济增长,促进农民增收,让农民生活步入全面小康,不是一夜之间就能完成的目标,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的努力。
从这个意义上说,新农村建设慢不得也急不得。(高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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