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去某种粮大县采访,乡镇干部一肚苦水:农业税取消后,他们的日子不好过,办公经费
捉襟见肘,很多工作没法开展。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们想了一个办法,提高超生子女社会抚养费,一个计划外生育征缴8000元,一年下来,全县财政也能增加几十万。
这个县的情况并非孤立的个案。
为减轻农民负担,从今年开始,国家全面取消农业税,9亿农民欢欣鼓舞。与此同时,在农业税占财政收入比重较大的地区,县乡财政因为农业税的取消而一时陷入了困难,甚至一些基层政府的日常运转也出现经费困难。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免税兴费”现象在不少基层农村有所抬头。
农民要减负,基层财政不能没有钱,这是农村税费改革进程中出现的矛盾的两方面,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需要迫切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
中央1号文件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重点在“多予”上下功夫。免征农业税无疑是一大支农惠农的“少取”力举,农民兄弟因此松快不少。但“免税兴费”现象的存在提醒我们:取消农业税并不等于农民负担问题完全解决了,农民负担反弹的隐患依然存在,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
要解决“免税兴费”问题,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我们还要做好做足“多予”文章。这方面,国家已经采取了一系列实际行动。为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各级财政加大了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力度,截至2005年,中央财政累计已安排农村税费改革和取消农业税转移支付资金1830亿元,从今年起,这项资金的额度将提高到每年1030亿元。同时,为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中央财政还大力推行“三奖一补”政策,2005年安排“三奖一补”资金达150亿元。这些举措必将为“后农业税时代”的基层财政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同时1号文件还明确提出:2006年,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这三个“高于”将确保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也定会让农民兄弟的笑容更灿烂。
与此同时,各地要加快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努力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农业税取消后,基层政府要积极转变职能,把中心工作从征税收费转到提供公共服务上来,努力向服务型政府转型,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
“免税兴费”现象的抬头还提醒我们,当前要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继续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和规定,切实把减负工作纳入到法制化轨道上来。
新农村建设的号角已经吹响,请让我们的农民兄弟轻装上阵!(顾仲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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