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20日,中共中央专门举办省部级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并在研讨班结束的当天公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这是2006年中共中央的“一号文件”,也是“十一五”起步后的第一个“一号文件”。这些足以证明中央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心。用胡锦涛总书记的话说:“‘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宏大浩瀚工程,是一项需要长期不懈奋斗的攻坚工程,因此在开局起步时就需要把握好它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任务
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任务。只有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不断增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实力和竞争力,才能为农村社会全面进步和农民全面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要针对制约农村生产力发展的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采取综合措施,全面加强农村生产力建设。一是要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二是要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必须把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列入建设创新型国家规划。要瞄准世界农业科技发展的前沿领域,把握战略重点,加强自主创新,着力解决促进农业科技发展的重大问题。三是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四是要加快转变农业增长方式。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促进农业产品加工转化增值。要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发展循环农业,强化生态保护,发展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的节约型农业,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着力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实现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目的。
要坚持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采取更加直接、更加有力的措施,广辟农民增收渠道,形成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一是要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继续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不断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帮助农民增加来自农业内部的收入。二是要广辟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的途径。注重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扩大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的容量。三是要拓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的渠道。加快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逐步形成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建立健全城乡公共服务网络,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改善农民进城务工经商环境,保护进城务工经商农民的合法权益。四是要完善和强化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
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农民民主权利。一是要落实各项民主制度。二是要搞好村民自治。三是要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四是要开展普法教育。要积极引导农民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提高农村基层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区参与、农民群众自主维护相结合的农民利益保护机制。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培养造就新型农民。亿万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保证。一是要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二是要繁荣农村文化事业。三是要倡导健康文明的新风尚。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入开展农村形势和政策教育,认真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积极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逐步形成健康文明的农村新风貌。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保持农村社会稳定。
坚持以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着力点,促进农村和谐社会建设。一是要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二是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三是要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四是要加强农村社会建设和管理。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村发展活力。一是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体制。二是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三是要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四是要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能否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败的关键。要充分尊重广大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取消一切限制农民创业的政策规定,革除一切束缚农民创业的体制弊端,激发农民自主创业的潜能,营造鼓励农民干事业、帮助农民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要在市场准入、融资条件、政策支持等方面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支持农民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积极引导各类资本投入农业和农村,促进农村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机制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恢宏庞大的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繁重的历史任务,必须创新工作思路,建立长效机制,扎实稳步地向前推进。
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建立支撑新农村建设的投入机制。建设新农村需要大量投入,虽然不能也不可能全靠国家,但国家要承担起必要的责任,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今年中央1号文件对2006年的投入提了“三个高于”的要求,即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并对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提出了原则要求。
改革城乡二元体制,建立有利于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机制。要加快改革步伐,进一步消除制约城乡协调发展的各种体制性障碍,促进资源要素在城乡间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要围绕建立城乡一体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重点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劳动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公共事业的供给机制。
加强部门配合协调,建立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机制。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建立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参与机制。
充分认识新农村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要从农民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最容易见效的事情抓起,不断让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针对不同地区、不同情况、不同条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做到不急于求成、不搞一刀切、不强迫命令,不包办代替、不搞形式主义,特别要防止出现以各种名义增加农民负担的现象。
第二,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很重要的一项任务是要形成一套有效的体制机制。有了好的体制机制,不仅可以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且更重要的是可以更好地巩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的成果。
第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的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广大农村基层干部深处农村工作的第一线,风里来雨里去,任务繁重,工作辛苦,对他们政治上要严格要求,工作上要大力支持,生活上要热情关心,满腔热情地帮助他们提高素质和解决实际困难,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四,加强干部培训和宣传教育。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干部培训,尤其要加强对县、乡镇干部和村干部的培训,使他们提高认识、坚定信心、明确思路,增强团结带领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本领。要深入宣传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把政策原原本本交给农民群众,使他们了解政策、掌握政策,共同为落实政策而努力。要积极引导农民群众正确处理国家扶持和自身努力的关系,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用自己勤劳的双手改变农村面貌、建设美好家园、创造幸福生活。
第五,加强调查研究。要认真总结经验,全面把握情况,不断研究新问题、开拓新思路、探索新办法。组织各方面的研究力量,加强对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课题的研究,及时、全面地认识和把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情况新特点,以利于更好地指导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工作。要注意研究国外在统筹城乡发展方面的有益做法,并结合我国国情加以借鉴。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正确把握好几个关系
推进新农村建设与做好“三农”工作的关系。发展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始终是“三农”工作的基本任务。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三农”工作的政策目标、工作重点各有侧重。在新的发展阶段,中央立足全局作出建设新农村的决策部署,是对“三农”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农业农村发展的新目标。
推进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的关系。建设新农村与推进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战略布局相辅相成、不可或缺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强调建设新农村,并不是要忽视城镇化,放慢城镇化,更不是要否定城镇化,而是为了更好、更健康、更扎实地推进城镇化。我国农村人口众多,今后“三农”问题的解决,要靠“两条腿”走路。一方面,要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城镇化,适时适度地转移农村人口,缓解农村的资源压力,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另一方面,今后相当长时期我国农村始终会有数以亿计的人口生活,进城务工农民也不可能都在城市定居,相当一部分还会“双向流动”。因此,建设好农民的家园,是一项长期任务。新农村建设搞好了,不仅有利于改变农村自身的落后面貌,也有利于扩大内需,为工业化、城镇化顺利推进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农民自力更生与国家政策扶持的关系。农民始终是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的主体。要引导农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依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和辛勤劳动建设新农村。但是,不能把强调农民的主体作用与国家扶持对立起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很多方面,都是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本应由国家来提供,但过去由于国情国力的原因,只能是“农民的事业农民办”。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建设新农村,国家理应比以前更多地承担起建设责任。我们强调“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强调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就是这个本意。农村建设项目也有不同的属性,有的具有公益性,如义务教育、乡村道路等,就应当主要由国家来投入;有的主要是农民自己的事情,如农业生产、农民建房,就应当主要由农民自己来投入;有些介于两者之间,则应当由国家和农民一起办,国家应积极引导和参与。总的看,国家与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各有各的功能,各有各的侧重,是一种互为补充、有机结合的关系,而不是一种简单替换、非此即彼的关系。
创新体制机制与增加资金投入的关系。推进新农村建设,一方面要继续努力抓政策、增投入、上项目,加快建设,加快发展,打好物质基础:另一方面,也要高度重视农村改革工作,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激活农村的各种生产要素,激发农民的创业热情。发挥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不能沿用过去的办法和手段,而要采取新机制、新办法。国家扶持新农村建设,也要有好的体制和机制,更多地通过以奖代补、项目补助等新的办法,引导和鼓励农民开展新农村建设。搞好试点示范与做好面上推广的关系。搞好试点、树立典型、积累经验、完善政策、以点带面,是一个很重要的工作方法。建设新农村,很多方面也需要规划先行、试点起步、稳步推进。选择试点、树立典型,要充分注意代表性和今后在面上的可推广性。对试点地方加大指导力度,给予一定扶持,是必要的。但千万不能垒大户、把资源过分集中在少数试点上,千万不能将那种“好是好,就是学不了”的典型到处硬性推广。加强工作指导与突出个性特色的关系。我国各地情况千差万别,推进新农村建设必然起点有差别、进程有快慢、水平有高低、特色有不同,不可能是一个模式,在全国乃至在一定区域内都不可能有统一的标准。乡村规划和建设,要突出乡村特色、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尊重各地的传统习惯和风土人情,不能把典型的地域特征搞没了,把鲜明的民族特色改掉了,把优秀的文化传统弄丢了。切忌用一张图纸、一个式样、一种格调来搞村庄建设,切忌用大拆大建、强制拆迁、随意撤村来树新村样板。在新农村建设中要高度重视节约土地、保护耕地,更好地发挥生产要素和公共设施的效能。我们要建设的新农村,应当是类型多样、特色鲜明、风貌各异、多姿多彩,体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文/《瞭望新闻周刊》特约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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