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时期是西藏加快推进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十五”期间通过推进一系列财税改革,西藏地方财政收入大幅增长,财政实力不断壮大,调控能力明显增强,为我们做好“十一五”期间财政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十一五”期间,西藏财力将向“三农”倾斜、向基层倾斜,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符合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的公共财政体系,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按照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十一五”时期财政收支的总体目标要求,“十一五”期间西藏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确保“十一五”末西藏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全国中等水平。其主要措施是,把农牧民增收作为财政支农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做到政策到位、资金到位、服务到位,全力促进农牧区发展、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职能的要求,逐步健全完善符合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的公共财政体系。自治区财政厅负责人说,公共财政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财政运行模式。“十一五”期间,随着我区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市场发育逐步成熟,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越来越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健全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是西藏财政改革的必然选择。西藏财政将继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支持第一产业上水平,有重点地发展第二产业,加快发展第三产业。按照自治区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的要求,重点支持农牧业特色产业、优势矿产业、藏医药业、民族手工业、建筑建材业、绿色食品业等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的发展。采取有效的财税政策,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提升企业竞争力。支持传统服务业提高水平,促进现代服务业加速发展。认真落实自治区的一系列优惠政策,扶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增加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十一五”期间西藏用于支持产业发展的财政支出将达到50亿元以上。
“十一五”期间西藏财政还将大力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程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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