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至9日,广西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在南宁召开。会议敲定2006年我区农业农村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6%,农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5%,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长5%……此外,会议还透露出今年农业农村工作中不少令人振奋的新信息。
新农村建设下半年铺开
2006年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开局之年,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也将正式启动。据介绍,武鸣县和原邕宁县辖区将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整片试点。同时要求各地也要在城市包括县城和重点镇周边农村中选择一个或几个村开展试点,要求试点片区内50户以上的村屯率先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使农村面貌有较大改观。
会议透露,在试点的基础上,自治区党委、政府将在今年下半年出台加快我区新农村建设的决定,在全区铺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
加快农村道路建设
会议指出,解决我区农民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生产生活方面的基础设施,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各地要立即着手抓好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尤其是村镇规划。要加快农村道路建设,新建一批通乡、通行政村、通屯公路,改、扩建一批乡村道路,提高公路等级,全面提高农村路网的通达程度和通行能力。
同时,还将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搞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和农村小型水利建设,扩大灌溉面积,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不断提高旱涝保收能力;大力发展沼气、小水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推进农村能源建设;还没有电的村屯,尽快解决农村用电问题。
避免“三无农民”出现
会议介绍,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违规征占农民耕地,或在农村征地中,不给农民合理的经济补偿和安置等问题,侵犯了农民的合法权益,成为影响农村乃至社会不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
会议强调,各地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严格征地和土地利用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占用规模,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基本农田。同时,还要认真清理拖欠农民的征地补偿费,及时兑现;建立健全土地补偿费使用机制,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确保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有保障,一定要坚决避免种田无地、就业无岗、社保无份的“三无农民”的出现。
“农民工权益保障”成热点
在谈到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时,会议特别强调了关于加强农民工权益保障的问题。
据了解,近年来,虽然中央和自治区出台了一系列改善农民工权益的政策措施,但农民工工资偏低、被克扣和拖欠,劳动条件差,享受公共服务少,缺乏基本社会保障等问题仍然很突出。
会议强调,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抓紧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制定和推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二是努力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三是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保障农民工依法享有的民主政治权利,保护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使他们进退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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