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在覆盖面、资金规模和保障水平方面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步。但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等多方面原因,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着覆盖范围窄、制度不健全、管理基础薄弱等问题,尤其农村社会保险能力可以说还很脆弱。总之,能真正享受到国家的社会保障政策的人口,特别是农村人口还很少。这既不能适应我国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和就业方式多样化的要求,也不利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胡锦涛同志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指出:“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切实保障各方面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让他们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国家要建立完善保障劳动者和社会成员因年老、疾病、失业、丧失劳动能力时获得物质帮助的社会安全保险体系。这样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的安全网,它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可以说社会保险,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调节器”,社会发展的“减震器”,实现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的“平衡器”。
由于现阶段,不能不切实际地追求社会保障的高水平、高标准。所以当前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应与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一方面要有利于扶助困难群众,缩小贫富差距,化解社会矛盾,增强凝聚力,激发全社会的创造力;另一方面要有利于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让全体社会成员实实在在地分享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
我国有9亿农民,可以说如果农民不能充分享受社会保障,是不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因此我们要更多地从注重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率,特别要认识到加快扩大农村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要通过制度创新,尽快将农业户口的社会公民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范畴。同时,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逐步探索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让广大农民朋友也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刘纯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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