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政府启动了一场影响广泛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从目前的方案来看,这次改革包括5000万离退休人员,3000多万事业单位人员,2400多万低保和优抚对象,600多万公务员及部分军队有关人员,方案将覆盖约1.2亿人。
另据报道,着重研究从体制上、机制上来保障社会公平,进一步缩小贫富差距,是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的主要议题。上述方案,应该被视为此一议题的重要体现。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杨宜勇表示,这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在“补低、扩中、调高”的策略中进行的。但是在报道中,杨宜勇却只强调“首先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入手,是‘扩中”的措施,而相应地提高低保阶层和各类优抚对象的收入则是‘补低’。”那么,对于那些“肥衙门”和垄断经营的高薪行业,“调高”的举措又在哪里却没有提及?是无意间忽略?还是尚拿不出成熟办法?读者们不得而知。
不难理解,分享改革成果,缩小贫富差距,比较容易做的,是“扩中”和“补低”。毕竟,增加工资和福利是皆大欢喜的好事,没有人会反对。但是,如果把另一群体畸高的收入“调”下来,怕是远远没有这么简单了。
不简单在哪里?最大的难,在于隐性化部门利益的尾大不掉。不难想象,假如你是某个部门或单位的领导,如果你不能想办法给本部门增加收益,你这个领导能够坐的稳吗?哪个单位不想着给自己单位多盖几幢楼,多买几辆好车?如果你不能通过各种手段,制定并通过各种法规,来让本部门的权力、利益不断加强,不能通过打打财经制度的“擦边球”而给本机关、本系统多谋福利,你这个领导还是个好领导吗?大家年底评价打分的时候,你能得到高分吗?近年来,审计部门对政府机关的审计结果,总会出现“年年审计年年犯”,正是这一现象的最好例证。我们的社会,处在这样一种对“挖墙脚”无能为力的体制结构,“调高”又怎么能不难呢?
客观地说,分配制度改革“补低、扩中、调高”的策略,很系统也很完整,符合我国眼下的社会实际。但是由于“调高”存在着体制、人文环境等现实障碍,策略的完整落实并不容易。搞的不好,很容易形成该“补”、该“扩”的都办了,可是该“调”的却调不下来,三者的平衡关系无法形成,最终形成单纯的“财政买单式”改革,改革方案沦为“跛腿”。因此,只有从体制、机制上弱化谋取部门或单位利益的冲动,堵死灰色收入、潜在利益的漏洞,“调高”才能确有意义,“补低、扩中、调高”的策略才能最终落到实处。(马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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