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宁
中共中央如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征求对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的意见和建议。此前一天,新华社还发布消息称,中央和国务院决定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从改革路径的选择上看,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被放在全社会收入分配改革的“前锋”位置。
而在此前,国家发改委获取了为收入分配改革建章立规的授权。还有消息说,国家发改委已初拟出收入分配改革路线图,如果不出意外,收入分配改革的总体方案有望在年底前出台。
前推至5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曾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地区之间和社会群体之间收入分配失控的严峻事实,部署改革开放以来第二次收入分配改革,提出了“提低、扩中、调高”的改革思路。上述一列信息表明,此项改革的各项安排已分别启动。
收入分配改革,其实质是利益的再调整和再分配。其难度、阻力包括各种观念冲撞均可以想像。缩小贫富差距利于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大道理人人都懂,不会有人公开反对此项改革。问题在于,此项改革虽急匆匆起启程,但改革的阶段性以及终极目标的具体指向尚不够清晰。改革究竟如何推进,抑或说不同改革阶段的改革发力点和具体抓手是什么——就这一事关改革实际操作及决定改革效果的关键问题,人们眼下所看到的还只有官方的原则阐述,媒体略显空洞的解读性表述。
学界就收入分配改革的路径依赖及操作方案选择也呈“和而不同”状态,有的争议十分激烈。举前不久在京举行的“经济学50人论坛”为例,以吴敬琏为代表的一拨学者抛出被部分媒体视作“相当前卫”的“惊人观点”(此说也是作报道的媒体语言):“我们的社会保障系统一定要尽快建立起来,全民低保是其中的第一支柱,应该作为‘十一五’期间收入分配改革的约束性指标。”
关于贫富差距扩大的本质成因及收入分配改革面临的最大障碍,我们在《体改迟迟不到位,收入分配难衡》(6月28日早报社评)一文中作过理性和冷峻的剖析。立足于本文的立场,在技术层面——收入分配改革的操作层面,我们毫不含糊地坚持“收入分配改革:重在济贫而非抑富”的价值立场。由此,建立“全民低保”乃收入分配改革的题中之义,迫切之需。由此,“全民低保”的政策建议既不前卫也不惊人,于情于理到实际财力,条件已基本成熟。
其一,搞了近60年社会主义,近30年改革开放,近15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说连“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也早把其列为必备内容的“全民低保”,在我们这儿还被继续视作前卫和惊人,于情于理怎么都说不通。事实上,这的确是改革开放进程中一项积累型的政策失误。
其二,国家年度财政收入去年已突破3万亿元,今年前5个月又比去年同期增长22.8%,如果能下决心从政府职能改革着手,义无反顾地建立起公共服务财政制度和体系,在财力上已经完全可以承受。
其三,低保是否做到全覆盖是个“主义”问题,也即政治问题。低保所保的程度和水平则可因国情不同而作出不同选择。富国把标准定得高些,穷国把标准定的低一些。有胜于无则是一个不容再扯皮的大原则。
当然,调节收入分配,有形的手和无形的手都是不可偏的废“手”。使用有形的手,除了低保全覆盖,税收也是调节杠杆之一。就国内税源的大头计,税收调节着重于一次分配,系“抑富”的调节思路,不利于做大全社会的财富蛋糕,不能成为一个主要的改革思路。强调改革重在济贫,就是着重于二次分配,在公共财政体制下,通过透明的形式多样的转移支付方式对低收入者予以补贴,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存权利。大量的转移支付能力如何形成——就是借助无形的手、以自由竞争的方式把社会财富这块蛋糕越做越大,再借助有形的手把新增税收(不是重税所得)的一部分用于“济贫”。如是,收入分配改革一定呈现良性效果。
说到收入分配改革的愿景,其实就是争取实现共同富裕。这个共同富裕绝对不是重吃大锅饭,而是坚持自由竞争、承认收入差距前提下的人人享有的基本的生存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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