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消除收入差距过大的不利影响
作者:余丰慧
日前,中国扶贫基金会会长段应碧在出席首届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国际论坛时表示,当前,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不仅影响大众有效需求的生成,制约经济发展,还正在加剧社会的不和谐。为此,段应碧主张,解决贫富差距问题需要推动三次分配,开发出国民收入的1%成为公益资源(据2月27日《 第一财经日报》)。
我国收入差距过大、贫富过分悬殊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并且这种情况还有继续扩大的趋势。现在许多人都用这样一些数据来描述我国收入差距过大的状况:最贫困的10%的人口,所得的收入占国民收入总额的1.8%,而最富有的10%的人口,所得的收入占国民收入总额的将近30%。改革初期的1984年,基尼系数是 0.26,2000 年上升到0.42,达到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2004年则上升到0.46。这些数据准确地反映了我国收入差距、贫富悬殊的程度。
收入差距过大、贫富过分悬殊将带来一系列严重问题。首先,造成社会严重分化,引发各种社会矛盾激化,形成阶层对立情绪,影响和谐社会的建立。综观世界各国发展历史,贫困人口过多并且不断增加,是社会动乱的巨大诱因。贫穷是产生恐怖的土壤,贫穷人口过多,容易发生各种恶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收入差距过大,将造成百姓的不满情绪。从最近两件事情上略见一斑:有关媒体在征集“两会”百姓最为关注的话题时,笔者注意到,几家主流媒体网站选择的话题中,收入差距过大、贫富过分悬殊都占最高票,可见广大百姓对于收入差距过大的不满和关注程度。另一则,近期,关于富人区穷人区的争论,之所以能够引起这么大的争论,再次说明我国贫富差距的严重状况,再次表明百姓期望缩小贫富差距的急切心情。
其次,贫富差距过大将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消费是拉动经济的三架马车之一,并且是最为主要的一架马车。如果收入差距过大、贫富过分悬殊,那么将会形成这样一种情况:想消费的群体,消费的主力群体(大多数人),由于收入低,没有能力消费;占财富绝大多数的、有能力消费的富人,由于消费递减规律,又不需要消费,这将对经济发展造成巨大影响,特别是对于内需消费一直拉动不起来的中国,影响更大。
因此,收入差距过大、贫富过分悬殊是和谐社会的天敌,不但影响建立和谐社会等政治方面,而且制约经济发展。遏制收入差距继续扩大,下决心缩小贫富差距是民心所向,是当务之急。
笔者完全同意段应碧会长推动三次分配,缩小收入差距过大的观点。关键在于切实利用二次分配和三次分配,重点在于二次分配。回顾和总结造成今天贫富过分悬殊的原因,主要是没有适时调节效率和公平的分配原则,没有真正深刻理解邓小平同志关于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然后带动其他人、其他地区共同富裕起来的深刻内涵。过分强调,特别重视了前一句话,而忽视或者说没有落实好“然后带动其他人、其他地区共同富裕起来”的后一句话。其实小平同志在如何落实“带动其他人、其他地区共同富裕”上也指出了具体办法,那就是采取让先富起来的地区和人多缴一点税,支持其他人和其他地区的发展。这里,小平同志讲的就是要搞好二次分配的问题,利用二次分配调节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必须在打击非法收入的同时,提供公共支持效率和分配的公平性,抑制社会的继续分化,实行累进税制,合理“削高”;大力支持贫困地区和低收入群体发展经济,大幅“抬低”,促进社会公平。其次,就是像段应碧会长所说的,还要注重财富的第三次分配,促进非营利组织的发育,特别是公益慈善性组织的发育,建立公平社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先富人群和后富人群之间的互动,平衡社会的心理冲突。先富人群交完了税再拿出来钱资助低收入者,减轻社会相对失衡的心理冲突,激发后富人群的斗志和责任,先富人群也会通过做善事发现自己新的生命意义,增强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如果这两种人通过互动得到新的东西,那么社会的和谐度自然就会增加了。这里,笔者必须强调,必须把慈善重点放在公益事业上,实行生产性慈善更加有利于消除贫富差距,比如:富人支持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通过赠予或者入股形式支持贫困地区和人员发展生产、发展工业等等。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必须处理好三次分配的关系。要完善市场、搞好财富的一次分配。市场是财富第一次分配,要从根本上提高效率,促进公平竞争,提高资源的利用率,使国力增强,福利提高。第一次分配以效率和市场为主决不能动摇,它是二三次分配的源泉和基础,否则,就没有后两种分配。第二次分配是抑制贫富差距过大的关键,国家是推动的主体,第三次分配是补充,民间组织应该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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