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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生物质能规模化开发利用
根据各地生物质资源条件和用能特点,加快推广应用技术已基本成熟、具备产业化发展条件或产业化有一定基础的生物质燃气、发电、成型燃料和液体燃料等多元化利用技术,推进生物质能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提高生物质能梯级综合利用水平。
1、有序发展生物质发电
有序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在秸秆剩余物资源较多、人均耕地面积较大的粮棉主产区,有序发展秸秆直燃发电,提高发电效率;在重点林区和林产品加工集中地区,结合林业生态建设,利用林业三剩物和林产品加工剩余物发展林业生物质直燃发电,结合能源林种植,建设林醇电综合利用工程;在“三北”地区,结合防沙治沙,建设灌木林种植基地,发展沙生灌木平茬剩余物直燃发电及综合利用工程;在甘蔗种植主产区和蔗糖加工集中区推进蔗渣直燃发电。鼓励将生物质发电与纤维素乙醇、生物柴油及生物化工相结合,实现生物质梯级利用。鼓励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到2015年,农林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800万千瓦。
合理发展垃圾发电。结合城市生态环境保护,选择适宜的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及能源利用方式,推进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在人口密集、土地资源紧张的中东部地区城市,合理布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西部地区采取垃圾填埋方式处理垃圾的城市建设填埋场沼气发电项目。大力推动垃圾发电关键设备和清洁燃烧技术进步。到2015年,城市生活垃圾发电装机容量达到300万千瓦。
积极发展生物质燃气发电。在农村生物质资源比较丰富、人口密集的乡镇,发展分布式生物质燃气发电;依托大型畜禽养殖场,结合污染治理,建设大型畜禽养殖废弃物沼气发电项目;积极推动造纸、酿酒、印染、皮革等工业有机废水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沼气发电。到2015年,沼气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00万千瓦。
到2015年,生物质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300万千瓦,年发电量780亿千瓦时,年替代化石能源2430万吨标准煤。
2、加快发展非粮生物液体燃料
建设非粮能源原料基地。在盐碱地、荒草地、山坡地等未开发宜能荒地较多的地区,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和作物植物特点,种植甜高粱、木薯、油棕、小桐子等能源作物植物,建设非粮生物液体燃料的原料供应基地。到“十二五”期末,建成油料能源林基地200万公顷。
建设非粮生物液体燃料示范工程。在“十二五”时期,建设一批产业化规模的纤维素乙醇示范工程,建成纤维素酶批量生产基地。突破关键设备和集成工艺,提高成套设备制造能力,降低纤维素乙醇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性。规范和引导以废弃油脂为原料的生物柴油的产业化,推进木本油料作物为原料的生物柴油和航空生物燃料示范工程及应用。
到2015年,生物燃料乙醇年产量达到400万吨,生物柴油和航空生物燃料年产量100万吨。年替代化石能源500万吨标准煤。
3、积极推广生物质燃气
积极推进生物质燃气集中供气。“十二五”时期,在农林生物质资源丰富、地势易于铺设燃气管网、农民经济条件较好、居住较为集中的乡镇或较大的村庄,推广生物质气化集中供气。在居住区域附近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地区,优先发展沼气集中供气,建设大中型沼气集中供气工程。结合工业有机废水和城市污水处理,建设利用工业有机废水、城市生活污水和污泥中的有机物生产沼气的集中供气工程。“十二五”期末,生物质燃气集中供气达到30亿立方米/年,折合250万吨标准煤。
稳步推进户用沼气建设。在气候适宜、人口居住分散且有家庭养殖畜禽的农村地区,继续推广户用沼气,提供清洁生活燃气。将沼气作为连接种植业和养殖业的纽带,发展“三位一体”、“四位一体”生态农业模式,提高户用沼气的综合效益。到2015年,农村沼气用户5000万户,年产沼气190亿立方米,折合1500万吨标准煤。
4、推进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
生物质成型燃料具有原料适应范围广、规模适应性强、易于运输储存等特点,作为供热燃料,是一种经济实用的方式。在“十二五”时期,重点在北方采暖地区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集中供热,结合城市大气环境治理,大力推动城市燃煤锅炉改造为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减少城市燃煤量,扩大规模化的生物质成型燃料市场;在人口居住分散、不宜铺设燃气管网的农村地区,推广户用生物质成型燃料,解决户用炊事及采暖用能。到2015年,生物质成型燃料年利用量达到1000万吨,相应替代化石能源500万吨标准煤。
(二)推进先进生物质能综合利用产业化示范
建设一批梯级综合利用生物质能示范项目和若干个示范区,推动生物质能利用从单一原料和产品模式转向原料多元化、产品多样化的循环经济梯级综合利用模式,使生物质资源利用获得更好的综合效益。
1、纤维素原料生物燃料多联产示范
积极推动农林剩余物(纤维素)生产生物乙醇为主产品的综合利用产业化示范。建设纤维素生物燃料综合利用示范区,利用当地丰富的农作物秸秆资源,建设产业化规模纤维素水解制备液体燃料和生物基化工产品及醇电联产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依托示范项目,推进生物乙醇及其他替代石油基原料的化工产品的规模化生产,废水经厌氧发酵处理生产沼气及沼气发电,或者利用废水培养微藻能源作物,最终的生物质残渣用于燃烧发电和供热,整体实现生物质梯级综合利用。
到2015年底,形成若干以农林剩余物(纤维素)为原料的生物燃料多联产产业化示范区。
2、微藻生物燃料多联产示范工程
鼓励微藻固碳生物燃料产业化示范。在条件适合地区,利用工业废水及富含二氧化碳废气,采用先进养殖技术,建设含油微藻规模化养殖场,开展微藻生物燃料多联产示范。
依托示范项目,推进商业化规模的微藻生物燃油生产,同时生产高附加值的营养藻粉和饲料藻渣等生物基产品。通过微藻生物燃料多联产,实现二氧化碳减排、工业污水处理与生物能源制备、生物基产品开发的有机结合,建设多产业组合的循环经济示范基地。
到2015年底,建成若干微藻生物燃料多联产循环经济产业化示范项目。
3、生物质热化学转化制备液体燃料及多联产示范工程
加快生物质气化合成醇醚、生物质热解液化及直接催化转化制备烃类燃料技术进步,建设生物质热化学制备液体燃料产业化示范区,利用各类农林剩余物资源,开展万吨级生物质热化学制备液体燃料,以及燃气、热力、电力、生物质炭、多元醇生物基化学品等多联产系统示范工程,实现低成本规模化生物质资源梯级综合利用。
依托示范项目,突破大型生物质气化、先进高效净化与组分调变一体化、生物油炼制加工催化剂及相应的反应精馏分离等关键技术,降低生物燃料生产成本。结合化工项目工程和工业园区用热需求,整合生物化工技术开展综合精炼,生产生物柴油、石脑油和航空煤油等生物燃料,以及热力、电力、精细化工原料和产品、医药产品等系列化产品,拓展相关产品应用市场,全面推进各类农林生物质资源梯级综合利用,提升生物质能及综合利用的经济性和竞争力。
到2015年底,形成若干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的生物质热化学转化制备液体燃料及多联产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
4、大型沼气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加快大型沼气工程技术进步,提高大型沼气生产成套设备、沼气净化设备、沼气管道供气和罐装成套设备制造水平。在具备资源、市场等条件的地区,建设大型混合原料沼气综合利用产业示范区,将沼气输入城市天然气管道网络。在乡镇布设沼气供应服务站点,以供应罐装沼气的方式为周边居民提供生活燃气;探索沼气作为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燃料的利用方式;推动大型沼气工程的沼液沼渣综合利用,拓展有机肥市场,支持有机蔬菜、水果种植产业发展,发展大型沼气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生态园。
到2015年底,形成若干混合原料大型沼气多用途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生态园。
专栏4先进生物质能综合利用产业化示范 |
纤维素原料生物燃料多联产示范:在河南、吉林、黑龙江、山东等地建设示范工程,以农作物秸秆为主要原料,通过纤维素水解制备乙醇、丁醇等液体燃料,剩余物制取沼气或燃烧发电。通过示范,突破纤维素原料预处理、酶制取等技术瓶颈,具备产业化基础。 微藻生物燃料多联产示范:在水质适宜和光照充分地区,加快先进育繁技术进步,选取优质高含油微藻,提取生物油脂,通过脂化、重整生产生物燃油,同时生产营养藻粉等生物基产品。通过示范,形成生物油藻选育、繁殖、推广体系,推动生物油藻产业化。 生物质热化学转化制备液体燃料及多联产示范:在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贵州等地建设示范工程,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以热化学法制取燃气,采用费托合成生产生物燃油。通过示范,形成一定规模的费托合成催化剂生产能力,加快热化学制备生物油产业化进程。 大型沼气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在河南、广西、四川等畜禽养殖规模较大、有机废渣废水资源丰富的地区,建设为城市、大型村镇集中供气的沼气及管网设施示范工程,进行沼气净化提纯装罐,作为分散民用燃气及车用燃料。通过建设专业化的大型沼气工程,探索沼气商业化应用的新模式。 |
(三)组织生物质能推广利用重点工程
1、城市生物质供热工程
结合城市大气环境治理和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在城市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和专用锅炉,替代区域集中供热及分散锅炉燃煤。
在“十二五”时期,在生物质资源稳定供应、有采暖需求的北方城市建设生物质供热工程,利用农林剩余物、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机污水、养殖场畜禽粪便等资源,采用生物质成型燃料采暖锅炉、生物质燃气供热锅炉等技术,综合发展各类生物质供热,减少城市中的煤炭直接燃烧,改善大气环境和城市面貌。
到2015年,年供热消耗生物质燃料10万吨以上的城市达到50个,平均每个城市生物质供热总供热面积达到100万平方米以上,相应每个城市平均每年替代化石能源5万吨标准煤。全国生物质供热总供热面积达到5000万平方米,相应年替代化石能源250万吨标准煤。
2、农村生活燃料清洁化工程
将生物质能技术作为实现农村生活用能优质化、清洁化、现代化,促进城乡能源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手段。“十二五”时期,结合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推广农村生活燃料清洁化工程,充分利用当地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林业剩余物等生物质资源,推广生物质热解气化、生物质干馏、生物质成型燃料、大中型沼气工程和户用沼气池、省柴灶等技术,为当地居民提供清洁生活燃料。
在生物质资源比较丰富、农村居民集中的地区,建设生物质燃气集中供气工程,铺设生物质燃气管网,推进农村燃气物业化管理和服务。在具有采暖需求的北方农村,重点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采暖技术。在林区及退耕还林地区,结合生态保护工程,重点发展分布式生物质能技术,充分利用林业剩余物建设生物质气化和成型燃料项目,为林区提供清洁的生活燃料,减少林木质燃料消耗,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积极支持在农村学校、医院等公益设施和公用机构推广应用清洁生物质燃料。
到2015年,农村生活燃料清洁化工程惠及1000个乡镇、100万户农户,年替代化石能源100万吨标准煤。
3、生物质能源作物和能源林基地建设
按照“不与民争粮,不与粮争地”的要求,根据我国土地资源和农林业生产特点,立足非粮原料,结合现代农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在有条件地区实施生物质能源作物和能源林种植工程,合理选育和科学种植能源作物植物,因地制宜开发边际性土地,规模化种植各类非食用粮糖油类作物植物,建设生物质能原料供应基地。
重点在“三北”地区的半荒漠化区、沙区等边际性土地,结合生态建设,建设以灌木林为主的木质能源林基地;在东北、内蒙古、山东等地区开展甜高粱规模化种植;在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四川、云南等地种植薯类作物以及芭蕉芋、葛根等植物;在海南、福建、四川、贵州、云南、河北等地建设油棕、小桐子、黄连木等油料植物种植基地;加强富油藻类培育技术研发,开展藻类原料培育工程。
到2015年,建成木质能源林基地520万公顷,甜高粱原料基地50万亩,木薯等薯类作物基地800万亩,油料能源林基地200万公顷,其他非粮原料(能源草等)基地30万亩。种植能源作物和能源林满足年产100万吨生物柴油的原料需求,年替代化石能源140万吨标准煤。
(四)加强生物质能技术装备和产业体系建设
1、构建技术研发体系
整合现有生物质能研究的技术和能力建设资源,加强国家级生物质能技术研究机构建设,重点建设生物质能综合利用技术研发测试平台和先进非粮生物液体燃料技术研发平台,从事基础研究工作,组织开展联合研究,攻克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难题。
依托骨干企业、研究院所和大学等,建立涵盖生物质发电、生物质燃气和生物液体燃料等技术的重点实验室,推动生物质能应用技术研究和相关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在大型企业建立生物质能创新中心或工程技术中心,开展应用研究和系统集成,促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鼓励企业加强对引进的国外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逐步建立自主创新的技术体系。
2、开发关键技术设备
在生物质燃气方面,开发生物质燃气高效制备及综合利用技术,重点突破高浓度、混合燃料的湿发酵、干发酵技术,以及燃气净化和高热值化转化技术,研发大功率生物质燃气发电机组;在生物液体燃料方面,重点突破木质纤维素生产乙醇等石油替代燃料、以多种原料生产生物柴油和航空生物燃料的关键技术,掌握清洁高效生产技术;在能源作物及能源林种植方面,重点突破良种选育及定向培育技术,培育多个新型生物质能源作物和能源林新品种。
在生物质能装备方面,重点研制非粮原料收储运和初加工、非粮燃料乙醇和微藻生物燃料加工转化、生物质热化学转化制备液体燃料及热、电、化工多联产农业剩余物制备生物质燃气及综合利用等成套装备,攻克生物质成型燃料高效、抗结渣燃烧技术,提高成型机易损件使用寿命到500小时以上。
3、完善产业服务体系
加快制定完善生物质能技术及产品标准,形成统一、规范、符合我国国情的生物质能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生物质能设备及产品检测中心,建立关键设备和产品的认证体系。建立完善生物质能产品质量控制和监督体系,形成有效的质量监督机制,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开展生物质能技术培训,在全国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多层次的生物质能技术、设备和产品应用培训。对从事生物质能利用的专业技术工种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组织各地开展生物质能职业技能鉴定和认证。健全生物质能的社会化行业组织,发挥行业协会等在行业自律、人才培训、技术咨询、信息交流、国际合作等方面的作用,建立企业、消费者、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与联系,促进生物质能产业健康发展。